在事迹材料中,我们应该真实地反映自己在实际环境中所做出的努力和成绩,不符合实际的事迹材料是对读者智力和思考能力的一种不负责任的挑战,无法带来真正的收获和启示,下面是公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法治事迹6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治事迹篇1
律师服务不是少数有钱人的squo;奢侈品squo;,而应该成为百姓可以享用的squo;必需品squo;。马兰一直这么坚定地认为。春节期间,马兰利用难得的假期接受了方圆律政杂志采访。为了这一坚定的信仰,她将自己的足迹深深地留在了高原,留在了边疆,留在了贫困山区的村村寨寨。
偶然开启法援之门
20xx年4月的一天,马兰在网上看到一则招收援助律师的新闻。当得知全国还有两百多个县没有一名律师时,她心里产生了不小的震动,觉得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埋在心中已久的志愿者梦被唤醒了。马兰笑着说。
20xx年7月21日,马兰与其他来自全国不同省份的法援律师们一起踏上了开往甘肃的火车,毅然加入了司法部、团中央联合组织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这个队伍。这一次她告别家人,背起行囊,踏上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志愿者之旅,服务期限一年,目的地是甘肃省山丹县,属于传统的塞北大漠地区。这12个人当中,只有她一名女性。她的这一决定,根源于自己由来已久的朴素夙愿——做点公益或做几次志愿者。她认为,动上万次伟大的善念,不如一个渺小的善举。
马兰的到来,填补了这里没有法律援助律师的空白。在当地群众看来,马兰就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救星。这种尊崇多少让马兰有点不适,但她也深刻感受到了当地人们对法律服务尤其是法律援助的巨大需求和强烈渴望。到甘肃山丹后不久,她接手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六名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将一名不满14周岁的初一学生活活打死,并焚尸掩埋。马兰为其中一名叫小强的14岁被告人辩护。翻看卷宗材料,心情像过山车。她没想到六名年轻被告人的手段是如此残忍。看到被害人被烧得黑黢黢的尸体无力向上张着的样子,柔弱又无助,马兰心疼不已。
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小强,马兰发现小强有着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庞,怎么也无法将他和故意伤害、暴力犯罪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小强的一席话,更是让马兰难以释怀。马阿姨,我知道您是北京来的志愿律师,您回去后,能不能转告我的父母,让他们花上大价钱请您,让您好好给我辩辩吗?马兰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捅了一下,顿时生疼。为了不让小强看见自己眼角渗出的泪水,她赶紧走出门外,假装抬头看天。那一刻,马兰意识到,在律师资源缺乏的西部,一名律师对被告人意味着什么。正是那一刻,马兰对自己来西部做志愿律师这一决定,感到由衷地欣慰和自豪。
马兰的办公和生活条件都非常简陋。她工作的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只有一台电脑,属于大家共用。由于办公经费紧张,甚至连装卷宗材料的文件袋都没有。山丹县司法局很难给她提供像样的住处,几经周折,才把她安排到当地检察院的单身宿舍楼。这是一座废弃的办公楼,平时大部分时间全楼都只有马兰一个人。马兰住在一间外面用玻璃封死的房间,里面密不透风,即使白天进去,也是黑咕隆咚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山丹的冬天异常寒冷,北风凛冽,水管里流出来的水冰冷刺骨。一到周末,全县城经常停电停水,她只好买来矿泉水解渴;周末没有地方吃饭的时候,只好靠饼子和拉面打发。
对马兰而言,外部的困难都不算什么,在山丹的这一年时间,就像喝了一壶陈年老酒,滋味绵长。
乐在法援之路
甘肃山丹一年志愿服务期快要结束时,马兰毫不犹豫地报名去了西藏,理由很简单:甘肃都这么缺律师,西藏一定更缺。
20xx年7月,马兰来到了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这个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青藏高原,考验她的,不止是高寒缺氧的气候,还有服务地没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尴尬。马兰并没有心灰意冷,找办公室、挂牌、工作,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展开并开始走上正轨。
马兰对前来求援的藏族同胞总是视同亲人,见他们舍不得在外吃饭,马兰总把自己的饭菜、干粮食品拿出来分给大家吃。一些老人,一遍又一遍前来重复地跟马兰诉说案情。虽然马兰已经听了很多遍,可每次听,马兰都像第一次听到一样颇具耐心。她知道这些老人担心的不只是怕她没听清,还从心里把马兰当成了自己的救星。
西藏一年志愿服务期过去一大半时,拉萨城关区司法局局长孟祥斌专程来到马兰的办公室,请求她留下来。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法援中心,我不忍心看到你走后再次关门。局长情真意切的话语,顿时,让马兰脑海里浮现出了多少次百姓寻求法律援助的场景,一切似乎让马兰别无选择,留下来一干又是一年。
马兰在日记中写道:我在西藏一干就是两年。要不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领导考虑到我的身体,强行将我调整到云南,我还不愿意离开呢。西藏是个神奇的地方。两年的志愿经历,让我对西藏产生了很深的感情。我常常想,藏族为什么那么笃信宗教?因为那里的大自然太过神奇,与之相比,人类又显得太过渺小。
西藏两年的志愿经历,让马兰对幸福有了更为深刻的领会。物质生活可以平淡,精神生活一定要丰满。
马兰继续奔走在法援之路上:20xx年7月,云南西盟;20xx年7月,贵州省黔西南州。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说马兰从山丹花变成格桑花,又从格桑花变成山茶花,而现在的她则从山茶花变成杜鹃花。岳宣义甚至即兴为马兰赋诗:正义公平梦欲圆,抛家舍业赴边关。民心大厦砖一块,绽放三花看马兰。
马兰花,马兰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勤劳的人在说话,请你现在就开花……每当吟诵起电影《马兰花》中的歌谣时,眼前不由浮现出那朵美丽而神奇的马兰花,而马兰就是这样一朵能够帮助善良、勤劳、勇敢的人们实现愿望、给大家带来幸福的花。
谈到五年来奔走在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第一线,她说自己终于理解了助人为乐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五年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工作经历,让我收获的不仅仅是责任、付出和爱,还有精神上的饕餮盛宴。
悟在法援之外
一个优秀的人永远是充实的,在非常艰苦的环境里,也是自得其乐的,这是对在山丹的马兰的最好写照。马兰把自己当作一个陀螺,不断鞭策它保持旋转和站立,保持奋进的状态。
在五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难免有孤独的时刻,马兰经常写日记跟自己对话。在甘肃和西藏的两年,她写下了870多篇日记,记录下了所办的案件与心路历程。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跟自己对话如此之多。这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而那些放弃的收入,又算得了什么?在马兰看来,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办案、普法那么简单,而是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去塑造人、改变人。
几年的法律援助工作经历,让马兰深知,事故发生后再帮助受援人维权,总让人感觉不那么酣畅淋漓和彻底。如何避免发生事故,如何将事后帮助变为事先预防,是马兰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为此,马兰一到黔西南,就主动联系学校,给同学们上法制课,还多次到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创办的大型广播节目《金州法制时空》,做客节目现场,进行法制宣传,截至20xx年底,马兰已经做了十期节目的嘉宾。有一次马兰打车,没说几句话,司机就说:我认识您。马兰感到很奇怪,一问才知道,这位司机听过马兰做客的《金州法治时空》节目。司机的一句您讲的案例让人印象深刻,刻骨铭心,更是让马兰欣慰的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和压力。
马兰对自己要求也很严格,除了在法律服务专业上的技能提升外,她还要求自己在心理辅导方面也多多学习,因为我经常面对的都是弱势群体,比如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因为一次事故瘫在了床上,女朋友也离他而去,他甚至都想到了自杀,我能做的除了法律援助之外,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疏导。
马律师,您越来越像是人民的律师了。这是采访之前中国法援基金会的一位朋友见到马兰时的调侃,马兰笑着回应:你是说我变土了吗?在着装方面,马兰越来越接地气,因为她明白朴实的着装才能真正地在心理上让大家觉得没有距离。细节很重要。她补充道。
人生得失,绝不只是计算器加减乘除得出的简单算术,更是精神的富有和高贵。我是个普通律师,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能在有生之年,深入基层,深入百姓,能够为西部贫困地区的百姓做点事,我感到心里很充实。马兰在日志里这么写道。谈到未来,马兰说,如果可以,她想一直奔走在法律援助最前线。
如果有人会问:你为什么乐此不疲地在此扎根工作?可以相信,因为她长年累月工作和奔走在那块土地上,所以马兰也完全可以毫不虚伪地这样回答: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无论如何,因为专业技能和竭诚服务而被需要、被认同、被感激,是一个人很高层次的人生需求和自我实现。从第一次接触到村民渴望的眼神和他们淳朴的生活状态时起,马兰觉得自己没有白来,到哪儿就应该将自己的光发到哪儿。
这一切经历,在喧嚣的大都市是永远难以体验、难以拥有的。我才发现,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似乎才刚刚开始。这些难忘的经历,像电影胶片一样在马兰头脑里回放着,她重新思考着律师的价值和意义。
法治事迹篇2
该同志于20__年开始参加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工作以来,特别是20__年1月担任中心主任以来,积极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司法厅党组的领导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事迹,区内外的有关媒体作过宣传报道。主要表现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_“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精神和《法律援助条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两级《法律援助条例》,提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争取支持,于20__年6月,促成广西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全国各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属于首次。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进程。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和沟通,于20__年4月,促使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明确了开展法律援助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其申报程序。以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其他省市也起到了一定示范的作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先进经验介绍刊登。
二、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担任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后,努力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路子,以《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组织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通知》的精神,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全区法律援助机构由20__年底28个发展到目前的119个,占应建的96%。在各级工会、残联、老龄委、共青团、妇联、乡镇、监所、院校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78个。专职法律援助人员由20__年底的58人发展到目前的327人,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发展到1273名,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三、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积极组织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重点、优先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案件,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每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而且每年以20%的速度增加。20__年其办理的玉林市谢洪武被错误关押28年的国家赔偿案件,使受援人获得了国家赔偿近64万元。该案件引起了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引发了全国公、检、法系统开展整治超期羁押、超审限专项活动。该案件被自治区有关部门评为20__年广西十大法治新闻事件,入选理由是:谢洪武案与孙志刚案一样,具有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标识意义。使我国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观念得到改变。积极组织策划举办“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广西”大型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边防行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同时,应有关单位邀请,为各级普法办、法律援助机构、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举办《法律援助条例》讲座8场(次),参加人员达20__余人。
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
该同志多次接待国内外人士对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考察访问,被20__年—20__年被广西区政府派往国外学习期间,深入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考实习,学习、了解他们在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中所取得的经验,积极宣传我国开展法律援助所取得的成绩,树立了法律援助在国际上良好的形象,实习结束,被美国康州米德尔菲尔市和纽海文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20__年9月,应加拿大法律援助署、加拿大律师协会的邀请,并受司法部的委派,到加拿大进行学习考察。20__年4月,中加法律援助与社区法律服务项目落户广西,成为该项目在中国实施的四个省之一。20__年4月,应巴西、阿根廷和南非司法部门的邀请,对该国进行了考察访问。
五、积极参政议政,撰写议案,为广西法制建设出谋献策
担任委员和人大代表后,积极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呼吁和建议。1999年1月广西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建议》,并代表民进广西区委员会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和关注。20__年1月,该同志当选广西第十届人大代表后,积极参政议政,认真撰写议案、建议,为广西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出谋献策。由其本人领衔先后提出了4个议案和10多个意见、建议。其提出《关于尽快出台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议案以及《关于要求玉林市公安局妥善处理谢洪武被关押28年事件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关于建立完善全区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等建议、意见,得到了自治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对我区的法制建设、社会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__年,其提交的《关于要求纠正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一种法律,两种适用”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使张龙生等15名被作出有罪判决的教师全部得到再审并改判,检察院全部撤回起诉,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六、积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工作
该同志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外,利用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积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工作。20__年9月和20__年8月,被自治区人事厅选送到马来西亚、泰国、瑞士等国学习考察,成为首批中国—东盟博览会高级联络官。首届和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被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聘为现场翻译总协调和国家馆馆长,出色地完成了博览局安排的工作,得到了博览局的专函致谢赞扬。
该同志利用在国外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积极为广西的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工作中,业务熟悉,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好。在其主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工作取得极大的进展,使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司法部和自治区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被为自治区司法厅先进工作者;先后被自治区公安厅、南宁监狱、广西区看守所聘为“特邀监督员”、“执法监督员”;20__年4月,被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聘为“广西统一战线百人专家团成员”。20__年9月,其领导的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其本人被司法部授予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__年1月,其领导的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被广西司法厅评为首届“全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其本人被广西司法厅授予首届“全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__年6月,其当选广西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__年6月,其入选《中华功勋人物大典》(当代卷)。20__年7月9日,在广西留学人员联谊会(广西欧美同学会)留美分会成立大会上,其被推举为留美分会秘书长。20__年7月25日,其被广西区人民政府聘为“立法咨询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
法治事迹篇3
钟青香,分宜镇池塘村妇联主席。丈夫袁海浪,江西东鹏新材料公司的一名员工。儿子袁熙诚,高二在校学生。这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3口之家,但在这个家庭中,学法守法的氛围将会深深感染你。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们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学法守法示范家庭。
学法懂法做好“先行者”.
走进这个家庭,你会发现在这个家庭学法的氛围十分浓厚。也许是和工作有关的原因,钟青香非常注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她时常说,作为一名村干部,特别是村妇联主席,必须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为群众办事,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她积极参加江西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通过关注“法律名家讲堂”、“婚姻与法”等公众号学习法律。钟青香还与村里的法律顾问交朋友,时常向他请教一些法律上的疑惑。2021年,钟青香参加新余市妇女“法律明白人”说法用法比赛,在法律知识问答和现场说法两个环节中表现优秀,获得比赛第一名的好成绩。在她的影响下,《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这些电视节目是他们全家每天必须看的,对节目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全家人还要发表各自的观点进行讨论。儿子袁熙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律演讲比赛,并获得优秀奖。
创新方式当起“普法员”.
在村委广场上,时常聚集着不少村民,那是“青香普法”又开讲了。说到钟青香,村民总会情不自禁竖起大拇指,“青香说法真不错,是我们的法律土专家”!她开办的“青香普法”流动课堂,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宪法日、反家庭暴力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村民家中或是田间地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向村民宣讲宪法、民法典等内容。遇到村里有赡养老人、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问题时,她都会仔细为居民进行解答,耐心讲道理、讲法律,以聊天拉家常、将心比心的方式使情、理、法有机结合。为做好反 邪教工作,钟青香以身作则,苦口婆心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池塘村曾被评为全国无 邪教示范村。为不断充实普法宣传力量,打通法律宣传的“最后一米”,钟青香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不断发掘有热心、懂法律的群众,将他们吸纳到村委普法志愿者队伍中,已形成一支14人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进家庭、到身边活动。他丈夫袁海浪就是其中的一位,于是经常看到夫妻2人活跃在普法队伍中。为了协助妻子完成村民的反诈app下载工作,守好群众钱袋子,丈夫袁海浪利用下班时间,跟妻子一起进村入户,对村民进行宣传,指导村民下载安装软件。
化解纠纷谱写“和谐曲”.
池塘村布上村小组妇女刘春梦离婚后户口一直未迁岀,跟孩子生活在一起。离婚后,没有与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村小组的土地补偿分配款。钟青香得知后,多次找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做思想工作,明确提出要保障离异妇女的土地权益。经过多次协调,村组干部终于认识到,取消刘春梦的村民待遇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的,刘春梦最终获得属于自己的658元的土地补偿费用。钟青香一家人在生活中热心、善良,与邻居都能够和睦相处。工作之余,丈夫袁海浪也积极参与村委的各类活动,主动参与村庄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哪儿有个家庭或邻里纠纷,都有他们夫妇忙前忙后的身影。丈夫袁海浪常说,“调解夫妻纠纷时,男的向着男的说,女的向着女的说,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于是,袁海浪工作干得居然有声有色,帮着妻子钟青香化解了不少矛盾,就连钟青香常常为他点赞,大家都称夫妻二人为调解的“黄金搭档”。如今,丈夫已光荣地成为一名预备党员了。
钟青香家庭扎根基层,甘当群众学法用法“引路人”,用心用情为基层法治贡献着小家庭的微薄力量,催开法治“和谐花”,让基层群众有了更多的法治获得感,为乡村善治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是群众公认的学法守法模范家庭。
法治事迹篇4
左孝武,现任敬亭山办事处林场村党支部副书记,工作上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他热情地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纠纷、帮助失足青少年;每到周末,村里的小朋友就结伴去左孝武家,听他讲融入了法律知识和人生哲理的故事。他为林场村的安定团结和法治的不断完善创造了一片蓝天,被广大群众亲切地称为情系下一代的“护法使者”。
平凡的普法员
郑传钊,现任新田镇蒲田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面对蒲田村面积大、人口多的实际情况,郑传钊意识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既是常态化工作,也是重点工作。他以身作则,积极组织村干部在村民生产生活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当周围的人遇到矛盾纠纷找他调解时,郑传钊总能从矛盾的细微之处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也给当事人双方普及了相应的法律知识,深得群众的尊重与信任。2016年,郑传钊荣获“市级优秀调解员”。
普法战线上的最美“夕阳红”
鳌峰街道阳德社区的俞德忠老人,是宣州区“阳德之声”普法艺术团团长。在俞德忠老人的牵头下,“阳德之声”普法艺术团自2007年9月10日成立以来,以“普法为了咱老百姓”为理念,先后创作了《“七五”普法进万家》、《普法为了咱老百姓》、《廉洁奉法理应当》等多部法治文艺作品,举办参与了300余场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成员也由成立之初的3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58人,成为宣城市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的一张名片!
普法老黄牛
韦百顺,现任黄渡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他还主动参加各项志愿活动,在社区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进行法治宣传。他深知只有多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多方面进行普法宣传,使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普法战线上巾帼不让须眉
沈村镇沈村社区社保员杨庆梅,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她上门串户了解村民的家庭生活情况,通过拉家常、摆龙门阵,从中了解他们的问题诉求、思想动向,有针对性的为他们宣传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为他们分析、讲解所遇到的难题。周围人遇到涉及到法律的问题时,杨庆梅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向沈村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或者询问派出所民警,把情况弄明白了再传达给老百姓,为群众搭建了法律知识的桥梁。
法治事迹篇5
一年多来,深泽县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不断强化司法公正、注重社会效益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实践,努力拓宽“和谐诉讼”的路子,收到了显著效果。该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为88.5%,居全市第一,今年上半年为90.6%,且在所有审结的案件中,无一涉诉、案件,也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铸理念,夯实“和谐诉讼”工作基??
几年来,深泽县法院在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工作中做了很大的努力,但一直收效不大。从去年开始,该院立足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从培树工作理念入手,强基固本使该项工作出现很大改观。一是开设“周末讲坛”,着力开展“调解一案、和谐一片”的专题教育。该院将民事诉讼调解与化解社会矛盾隐患、与平安建设结合起来,分成若干个专题,邀请优秀法官和法律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开展大调解理念教育。院长高会岭、主管副院长纪兰生都承担了专题教育任务,亲自备课、授课。周末讲坛一改过去那种单纯灌输说教的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析理,形式生动活泼,上下互动,干警积极参与,大力度培训使很多干警转变了重判轻调的思想,并形成了“要我调”为“我要调”的工作理念。二是举办“调解观摩”,着力开展互促互学教育。围绕法官调解素质提升和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该院安排每周搞一次民事案件调解观摩,由一名优秀法官上一次“公开课”,展示工作实力和调解才能,结束后组织评议,对其整体素质,调解艺术等方面评头论足,以整体智慧挖掘成功经验予以推广。这一活动增强了干警素质提高的内在压力,大家探索创新、能者为师、互促互学蔚然成风,形成“要我学”为“我要学”的生动局面。三是开展“调解竞赛”,着力开展“我为社会和谐做贡献”的主题教育。该院以案结事了为基本标准,创新工作载体,组织开展了民事案件大调解竞赛活动。将法官受理的案件及调解情况建起台帐,实行月总结,月公示活动,让大家评定优劣,同时引导大家进行“比、查、看”(即:比一比谁的调解成绩突出、谁的工作差;查一查自己处于什么位置,与别人的差距在哪里;看一看自己在工作理念、综合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怎样争创先进),激发了广大干警争办调解案、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意识,形成了“逼着调”为“抢着调”、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生动扎实的教育活动使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为调解工作“高手”、“能法官”创设了宽松的成长环境,民事大调解工作也富有生机地扎实开展起来。
二、建制度,不断加大“和谐诉讼”工作力度
为进一步硬化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该院重点抓了四项制度的建设与实施。一是逢案必调制度。规定凡受理的民事案件,不管多么繁难,逢案必调。调解未果待判的,在规定时限内,主管院长必须参加调解一次,只要有一丝希望就要做百倍的努力,决不轻易放过任何可调解案件。今年上半年,院领导参与调解12案,除1件判决外,其余均调解结案。二是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案情复杂、调解难度大的民事案件,由主管院长牵头,组织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集体“把脉”,群策群力,合作攻坚。一年来,先后集体会诊16次,使15件疑难案件迎刃而解。三是“月交流”制度。组织各庭室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汇报研讨会,邀请人大、政法委主要领导参加,对本月的优秀案例进行介绍,总结交流成功经验和作法,参加会议领导进行点评,会后以简报形式印发,对调解工作带来很大裨益。四是考评制度。从庭室到每名干警,都建立起考评档案,按每月实际定量考核,年终总评。所审结的案件调解率达到70%,视为工作及格,记60分,每超过或低于一个百分点就加记或倒扣2分。对于上级挂账督办、交办的疑难案件,调解成功后加倍记分。因调解工作不力引发上访、发还、改判或造成民转刑,给予倒扣分直至否决。考核分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实加实扣,其结果作为干警评先评优、升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去年以来,根据考评结果和岗位需求,有2名中层干部被调离审判岗位,5名实绩突出的优秀法官得到提拔重用,这一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在该院引起很大反响。
法治事迹篇6
李伟,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五圣新村党支部书记、法律明白人。他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心系百姓,情牵千家,本着为民解忧,帮民做事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凭着自己的坚守和初心,用心用情帮助群众化解纠纷、普及法律,解决了一件又一件村民的揪心事、烦心事。一点一滴的细致工作逐渐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他的领导下,五圣村法治工作走上了新台阶,受到郑家镇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用心宣传。“建设新农村 普法正当时”这是李伟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向村民普法的过程中,他坚持按需普法:春耕农忙,和村民们讲讲农资打假;夏季酷暑,给村里孩子说说防溺水;气凉秋收,给村民们讲讲防火灾。总之,村民需要什么他便普及什么。近几年,老龄化进程加快,村中老年人占比越来越高,老年普法成为他的“心头事”。电信诈骗近来猖獗,很多老年人缺乏分辨能力,极易上当受骗。李伟便常用村中大喇叭和村会议室普法,警惕电信诈骗,陌生软件切勿下载,银行汇款一定要电话核实后再操作。
用情调解。2024年4月,居民李某来到社区求助,想让社区帮助自己解决养老问题。原来,李某是社区一位孤寡老人,几年前妻子、儿子相继去世,如今自己身患重病,独自生活比较艰难,对自己的养老问题很是担忧。李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过多方了解、走访,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法,最终说服李某弟弟,由其扶养李某。同时,李伟专门邀请律师就此事达成书面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李某表示非常感谢。他说,这是他的身份所在、职责所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服务,李伟经常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各方面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李伟深知“法律明白人”的职责就是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法治活动的“组织员”、法治创建的“监督员”、法律援助的“引导员”,他用法律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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