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现工作中的漏洞并及时弥补,组织或个人撰写的自查报告包含了详细的检查内容和整改思路,自查报告通过系统分析,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工作,公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水利自查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水利自查报告篇1
自从人员进场以来,在不断完善项目部建设的同时,一直非常重视安全工作。在收到质监站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后,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在项目部驻地和标段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具体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我标工程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时间
从20xx年12月23日开始,12月28日结束。
二、自查方法
由项目部统一安排部署,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会议,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责任分配表,安排落实到人,责任人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然后将自查情况上报至项目部安质部,安全监察长根据责任人上报的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制定安全预防和整改措施。
三、自查范围与内容
自查范围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宣传和完善应急机制、安全生产信息上报是否畅通三部分。
1、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对项目部驻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项目部驻地已配备足够的消火栓,健全逃生通道。全面排查施工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消除,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将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降到最低,保障工程生产的顺利进行。配备足够的安
全生产器具,严禁闲杂人等进入施工范围,进入施工范围内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2、宣传和完善应急机制。对新上场的人员先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发传单、挂条幅、广播宣传、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让安全至上观念深入每位参建者心中。完善各种应急机制,制定防寒、防滑、防风、防火、防雾等各项工程安全保障措施,开展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应急演练预案,做到安全生产,人物安全。项目部、各施工工班对使用车辆和摩托车进行彻底检查、维修,严禁出病车、危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做到安全行车。
3、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安全检查巡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健全安全事故信息上报渠道,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待命,迅速向上级部门如实汇报情况,及时组织好应急抢险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
四、存在的问题
在自查活动过程中,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研究决定的,群善群策,确保安全。但还是存在职工安全思想意识不强的问题。
个别职工对安全不够重视,思想混乱,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防范措施、防护设施、设备置之不用,对待安全敷衍了事。
五、整改措施
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客观因素影响,但主要是工作责任不实,造成工作被动。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排查情况,各单位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重点岗位都固定专人值班,严格遵守休班制度,加强交接班管理,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从上到下抓安全,人人身上有担子。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大家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运行,我们将认真吸取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总结规律,完善措施,戒骄戒躁,一如既往的搞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自查报告篇2
5月,进入了汛期,为了深入持久地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璧山县水利农机局《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璧水机发[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农技中心主管水利人员组成,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自查报告。并由农技中心牵头,自来水站、水管单位、农机站配合,各自重点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搞好宣传活动
1、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召开了一次由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就此次活动的开展提出方案,以保证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实施,整改报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自查报告》。
2、针对此次活动,镇政府安排宣传经费8000元;悬挂标语5幅;办专栏板报5块;召开大会2次,参加人数400余人;参加宣传人数280人,其中领导12人;开展一次关于本次活动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参加人数2200人;对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写专题报道1篇。
三、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针对全镇的水库、山平塘、石河堰、提灌站、渠道等水利设施,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查找出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除,以确保汛期安全。
对于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大路镇人民政府精心划、认真组织,特别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对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落实,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实施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期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水利自查报告篇3
省水利厅:
按浙水财[20xx]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省级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浙财农字[20xx]17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小型水库安全巡测检查,省补资金安排我市7.84万元,实际到位数7.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数8.24万元。该资金已全部拨到各有关水库。
2、浙财农字[20xx]199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60万元。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739万,按工程进度全部由财政直拨支付给各有关建设单位。
3、浙财农字[20xx]20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第二批千库保安工程项目,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岭口水库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654万元;安排三联水库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81万元;省补资金共计82万元。目前岭口水库、三联水库都已完工,因工程验收资料不够完善,工程款未予全部支付。根据工程进度,财政已直拨支付岭口水库省补资金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7万元;支付三联水库省补资金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地方配套资金余款。
4、浙财农字[20xx]263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第一批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后宅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25万元。按工程进度20xx年市财政已直拨支付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街道支付配套资金199万元。该工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省补资金尚存市财政局,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等余款一起支付。
5、浙财农字[20xx]348号文件通知,奖励我市第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奖金10万元。因发放奖金需经市纪委批准,所以省补资金暂存市财政局,待市纪委批复下达后,我们将按照348号文件通知精神,8万元用于补助半月湾水轮泵站拦污栅工程,2万元拨入我局用于奖励。
6、浙财农字[20xx]147号文件通知,20xx年水资源管理及装备省补资金安排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编制等”10万元。20xx年我市已着手编制,待方案编制完成资金即可到位,现暂存我市财政局。
7、浙财农字[20xx]24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保洁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10万元。我市财政20xx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00万元。待该项目完成,以上资金即可到位,现省以奖代补资金暂存我市财政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上,配备财会人员,设置帐册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补助款按年度预算、按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经市级及以上公开招投标。确实因故不能实现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书面证明。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事项,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项目决算以稽核中心的报告为准。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街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招标,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及项目决算等事项经水务局初审后,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价。
列入工程补助款财政直拨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后10日内,须将工程招投标细则、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总额拨至80%,余款待审查、稽核后按有关规定支付。申请预拨工程补助款时,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有关单位和我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申请工程结算拨款时,必须提供验收材料和审价报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率补助的项目,送市基本建设,资金稽核中心审价,并出具审价报告。在结算拨款时,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额补助,在结算拨款时,经我局初审后,送中介机构审价。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中价机构提供的决算审价报告必须按规范要求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项目结算审查,二是项目财务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将缓拨或停拨水利建设专项奖金:不按要求上报本办法规定报送资料的工程;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工程;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有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未处理完毕的工程;资金使用有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未处理完毕的工程。
财政局和我局负责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关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擅自更改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造成资金损失的',不但要追缴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市20xx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及管理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价费[20xx]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圆满完成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并做好使用管理工作。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4.20xx万元,其中地表水72.6195万元,地下水1.5880万元。
(一)征收情况
我局在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前按规定到义乌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在征收过程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按照实际取水量,并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标准,对20xx年全年和20xx年1-6月份地下水水资源费进行了全面征收,其中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的水资源费是严格按照调整前的价格进行征收,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的水资源费和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地下水资源费是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进行征收(除地表水自来水制水企业外)。
(二)使用管理情况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分成,地表水水资源费总额:72.6195万元,上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14.5230万元,上交金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12万元。我市财政已将上交金额直接上划省、金华市财政,其余留我市。地下水水资源费1.5880万元按规定留我市,留我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及地下水水资源费已全部纳入我市财政专户储存。收取水资源费的专用票据,使用、结报、核销都经我市财政局备案审核。
水利自查报告篇4
按照县政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我局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标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使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逐步规范化,促进了科学治水,依法治水,提高了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为我县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近几年水利工程建设成效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启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城区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应急度汛工程等8类,解决了8.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蛤蟆河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改造,改善灌溉面积2.8万亩,完成辉发河城区段堤防加固及护岸5.8公里,迁建排涝站1座,完成蛤蟆河堤防加固及护岸4.4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平方公里,完成8处堤防、5座中小型灌区、3座水库、5座塘坝水毁修复工程,完成2处重点险工段治理及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下达资金21493万元,已完成投资12821万元。
20xx年正在或继续实施的项目有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黑土地坦平河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城区防洪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资4654万元。
今后两年,我县将陆续启动实施3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条1中小河流治理、辉发河重点段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县防洪、灌溉、引水、国家粮食安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水利工程建设依法管理情况
1、主要依据
水利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计划下达、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各个阶段,我部门均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满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要求,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要求。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和技术依据,法律法规包括《招投标法》、《合同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技术依据包括《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造价管理文件等。
2、“四制”执行情况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上,始终坚持“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根据我县水利工程特点,项目法人仅限于工程实施管理,工程结束后交付运行管理单位,项目法人解散。项目法人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组织形式相对独立,按工程管理要求设置内部机构、配备人员,工程资金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对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依法进行了招投标,招标方式须报省厅批准,20xx年5月开始,水利工程实行网上招标,使招标工作更加透明。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理制,监理单位选择方式依据工程规模、监理资金规模确定。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
水利工程实行合同管理,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等均签订书面合同,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项目审批管理
涉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规划、设计、招标、开工审批等。
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实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按审批权限,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对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合规性审查,对重点项目还进行现场勘察论证,以避免决策失误。我县在建的各类水利工程设计审批手续完备,设计单位资质符合要
求,建设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及强制性标准;
水利工程招标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由省厅对招标方式,评标方法、招标结果等以审批表的形式进行备案。我县水利工程均严格按省厅批准的`招标方式进行了公开或邀请招标,应急度汛项目经省厅批准不予招标。
建设工程履行开工审批手续,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项目法人办理开工审批手续,行政主管部门以审批表的形式进行审批备案。
4、招投标情况
施工招标:我县在建的水利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有14项,邀请招标的有23项,直接委托的有2项。
监理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有2项,即城区防洪工程。其他均为直接委托。
设计招标:均采取直接委托方式。
大宗材料采购招标: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招标信息发布方式、媒介符合规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投标时限、资质审查、评标办法、评标专家抽取及组成,均满足现行法律及文件规定,招标过程由监察部门派员监督,招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后能及时签订合同。
5、合同管理
合同方式: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以书面形式签订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同时了签订廉政合同。设计合同一般采取总价方式,监理合同一般采用按比例计价方式,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
合同变更:无擅自变更现象,对重大设计变更,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实施,一般性变更由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同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合同履约情况: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按合同约定派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单元工程质量核定、计量验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单位能按合同约定的人员、设备、时间进场组织施工,无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设计单位能按时提交施工图,进行设计交底,进行现场服务,对设计变更进行处理。
价款结算:项目建设单位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拖欠、截留、挪用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协调不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的现象。
2、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3、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少,技术力量匮乏,给工程建设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4、工程建设工期控制存在偏差。由于部分百姓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难度大,致使部分工程不能按期完工。
四、整改措施
1、完善项目立项审查。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和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减少决策的随意性。
2、完善农民投劳承诺及一事一议制度,减少争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规范工程运行管理。加强运行管护,建一处成一处,避免重建轻管现象,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4、完善水利建设诚信体系,及时公布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对违反水利建设市场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通报,并作为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的依据。
5、加强水利系统内部网络化管理和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行政责任考核追究制度等,增加工程建设管理行政活动的透明度。
6、加强法制学习,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行政行为都要符合法律规范,做到依法行政。
水利自查报告篇5
为了认真做好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深入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xx〕109号)要求,成立了小组,以粮食流通中心分管统计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由调控、监督检查、行管、为成员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小组。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国有、民营和外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和经营者,进行了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检查对象
我县纳入统计范围粮油企业14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经营者)10户,其中国有企业1户。对所有涉粮企业20xx年以来的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粮食统计报表报送情况,以及有关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
1.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对涉粮企业粮食经营台账建立、台账资料保存、台账填写规范、台账数据真实等进行检查。
2.粮食统计报表报送情况。涉粮企业报送统计报表是否及时、真实,是否存在迟报、拒报统计报表等问题。
3.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有关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业务的1统计处理的准确进行检查,统计账与保管账、会计账账账相符进行了核对。重点检查经营企业(经营者)20xx年以来从生产者收购及库存粮油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问题进行检查。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统计人员数量偏少,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二是统计网络不过健全;三是统计人员学习不够;四是在本企业上报过程中有时数据单位口径不统一等现象依然存在,从而导致统计数据缺乏真实性、连续性;五是全社会粮食购销统计,数据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甚至统计数据的来源差等现象。
三、整改措施
1、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素质。应该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江西省粮食行业统计制度》,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使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企业2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为单位管理起到决策作用,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5、实现统计电算化,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统计工作网络化和信息化是必然趋势,每一个统计人员都要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服务。
6、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搞好培训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经常下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着力于经营者有困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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