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可以减少我们对接下来工作任务的盲目性, ,工作计划一定要明确个人的工作方向才行,下面是公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年法院个人工作计划8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年法院个人工作计划篇1
20__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帮助、支持下,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上,我积极参加了“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使自己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宗旨;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养成了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健康向上的良好道德品行。
二、严谨细实、勤奋努力、认真履行职责。
在工作中,我追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讲求工作的原则,把“实事求是,务实创新、细实严谨”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结合实际和办公室工作的特点,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协调内处关系、综合各方信息,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三、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法院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法院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当前,“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各地法院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制定得更加贴近实际,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亲民的主旨,洋溢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感。寓真情于审判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成为广大法官的一种共识。
我们法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原则,走出法庭,深入到企业、社区和农户家里,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纠纷,让法官从法律、社会层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优质司法和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司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检验司法工作质量的标准,也是司法取信于民具有公信力的源泉。我们要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上,在实干中提升素质,在实干中成就事业,在实干中体现人生价值,要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力求把案件办得更加公正,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当做我们工作的动力,把人民群众的赞誉当做我们的工作的鞭策,提醒我们工作要做得再扎实些、再细致些,让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在立、审、执的各个环节,都融入调解与协调的成分,把“调解”作为一种更高质量的审判和首选方式,把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关系裂痕修复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使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中重修旧好、握手言和,实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的目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执行难、申诉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坚持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开庭、巡回办案,注重现场调解。配置巡回审判专用车,设立人民法庭联系点,对赡养、抚养、扶养、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开庭,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看到庭审现场,实现审判与群众的互动,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人民法庭就在自己身边。
2023年法院个人工作计划篇2
2021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和市院的工作部署,以争创全省、全国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打造精品案件和精品工作,着力建设学习型、专业型、和谐型检察机关,着力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而不懈奋斗,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坚持把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
1、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维护平阴和谐稳定。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犯罪;不断完善逮捕必要性证明、量刑建议、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涉检信访预警评估机制,完善一单式工作法,针对执法环节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评估,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大力推进民生检察,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大力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民事行政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动态及对策研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建立健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重大事件快速反应、网上舆论引导等机制。
二、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
3、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正确处理打击与预防、监督与保护的关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认真研究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措施,坚持惩防并重,积极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惩治和预防工作,做到主动服务,积极作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4、保持惩治____高压态势,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正确处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着力打造精品案件,确保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5、加强预防工作规范化,促进惩治和预防____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职务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和廉政高效平阴建设,注重发挥法律监督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结合执法办案,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大力开展预防调查、网络预防、预防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丰富预防播报的形式和内容,创新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咨询等工作;不断完善预防信息库,加强职务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不断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范围,增加行贿犯罪成本,遏制职务犯罪;定期向预防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在乡镇和重点单位推广检察官预防工作站,在协会单位聘请预防联络员,办好协会期刊,实现工作下沉、触角外延。三、坚持把深化检察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健全对刑事立案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建立公安机关反馈通知立案案件侦查情况的机制,完善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建立排除非法证据制度,规范和完善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依法取证的范围和程序,健全对侦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建议更换办案人和纠正违法的程序,严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健全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和对看守所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行为调查机制;完善刑事审判监督制度,规范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纠正违法、建议更换办案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的适用程序;规范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纠正违法、建议更换办案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7、按照省人大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规定,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建立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破案、撤案等执法活动的通报机制,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通报机制;会同法院明确对民事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和程序,完善将量刑纳入庭审的操作规范,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调阅审判卷宗材料的程序;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人民监督员的任职资格、选任管理、监督范围和程序等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2023年法院个人工作计划篇3
一、对20__年法院工作的肯定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健全便民机制,尽力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为载体,队伍建设有起色;以灾后重新构建和扩大内需为契机,基层法庭建设有了新变化;以开展集中执行为抓手,执行工作有了新进展。
二、提三个方面的要求
1、树立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公信力,努力争创人民满意法院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换句话说,包括我在内的在座各位,无论大事小事,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基调在努力奋斗着。所以,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思想上牢牢树立这一理念,事事、处处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想。
增强人民认识,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标准。做到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2、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取向,进一步探索审执新方法,为构建和谐仪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调整理念,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取向,充分发挥司法工作的主动作用。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在对能动司法的理念、调研、机制、服务、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科学的理解,要适应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前瞻性、有序性、针对性和规范性的新要求。要健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当中,引导人们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我们司法人员应该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必须切实为人民办事,真正在思想上深刻理解人民司法“人民性”的深刻内涵,通过司法执法,真正化解各种矛盾,服务和推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
3、继续强化执行工作,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完全意义上的司法公正。
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强化执行,采取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法院系统全体上下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一是开展基本素质培训,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法律知识、懂业务知识、懂群众工作,会组织协调、会调处纠纷、会宣传发动、会计算机操作。
二是开展专业素质培训,充分考虑到司法行政工作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各部门、各岗位的特殊性,领导和一般干部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重点抓好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大厅等一线窗口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提升窗口工作的群众满意率;与法学类院校、党校以及各种管理类院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为司法行政机关培养高层次人才。从而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只要我们正确认识人民群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求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法的拥护和支持。
2023年法院个人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x届x中全会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务院提出的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农村经济工作政策为指导,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锻炼干部,推进贫困村加快发展,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推进我区建成产城互动城乡共融宜居宜业新嘉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目的意义
此次驻村帮扶工作旨在全区干部群众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提供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为顺利完成全区三年扶贫攻坚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按照省扶贫移民局制定的一高一低一无(即贫困发生率高于17.2%,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732元,无村级集体收入)贫困村确定标准,根据各乡镇核算及上报情况,由区扶贫移民局向上级部门汇总上报共计144个贫困村。经市扶贫移民局复核,省扶贫移民局复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准,全区贫困村数量为143个。在全区143个贫困村全面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二)统筹整合。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与双联工作、对口定点帮扶有机结合,整合全区各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派出的驻村帮扶干部和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扶贫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三)统一安排。驻村工作组由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贫困村的情况统一组建,人员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评。
(四)注重实效。通过干部驻村帮扶,确保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帮助贫困村培育致富增收产业,培养一批致富明白人,确保农民收入明显增加,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村级班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得到加强。驻村帮扶干部得到锻炼,群众观念明显增强,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能力有显著提高,驻村帮扶真正成为锻炼、培养干部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平台。
四、总体安排
(一)帮扶对象。从20xx年到20xx年,全区143个贫困村要全部安排驻村工作组开展帮扶工作,使扶贫攻坚下沉到村,扶持到户,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贫困村不脱贫,扶贫对象不达标,工作组不撤出。
(二)参与范围。每个贫困村的驻村工作组由承担全区双联工作的区级机关单位选派1人参加,所属乡镇选派2—3人参加,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组由3—4人组成,每批次派驻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2年。
各区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须在9月12日之前将选派的驻村干部名单报送区扶贫移民局。
五、驻村干部选派条件及职务
(一)选派条件。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较高、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或专业技术,热心扶贫工作、吃苦耐劳、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的干部。
(二)驻村职务。工作组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个工作组设组长一名,由区级部门选派的同志担任。组长是中共党员可安排任所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或党支部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可任村委会主任助理,驻村工作组视情况可列席乡镇相关会议。
(三)驻村工作时间。工作组成员原则上须脱离原工作岗位全力参与帮村工作,确因业务工作存在连续性无法完全脱离原岗位的人员,驻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日的2/3。
(四)驻村待遇。干部驻村期间,其行政关系和工资及有关待遇在原单位不变。派驻部门(单位)按照《xx区财政局关于印发〈xx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给予派驻人员相应的误餐、交通等补贴。
六、驻村工作组职责任务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积极帮助群众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加快发展,脱贫致富。
(二)建立帮扶台帐,确保精准扶贫。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找准和发现问题,收集民意和掌握干部群众发展意见,建立帮扶工作台帐;协助村委会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和做好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工作。
(三)指导编制实施扶贫规划。指导驻点村立足当地实际,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原则,帮助村两委科学制订并组织实施扶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帮助协调衔接落实项目。在积极动员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同时,须根据贫困村的实际和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发展资金,争取帮扶项目,并动员和引导群众参与规划制订、项目实施和工程监管,积极增加农户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五)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致富能力。积极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劳务输出。因地制宜助推驻点村特色产业发展,提高贫困农户经济效益,帮助培育致富带头人。
(六)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协助上级党委、政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指导村两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协助村两委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村两委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开展结对帮扶。每个驻村工作组须在驻点村帮扶2—3户贫困户,并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好每个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指导帮扶工作的开展。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做好派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包户帮扶工作的沟通、联系、协调工作。
七、派出驻村干部部门(单位)职责任务
派出驻村干部部门(单位)要结合双联工作、对口定点扶贫,加强对帮扶工作的领导,落实干部驻村工作领导责任,对驻村帮扶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驻村干部帮扶工作,主动加强与帮扶村及帮扶村所属乡镇党委、政府联系,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帮助帮扶村解决实际问题;并加强与派驻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落实驻村干部工作经费和补助,积极发动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包户帮扶工作;定期听取驻村工作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全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日常工作由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扶贫移民局负责。区委组织部建立完善驻村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保障激励等规章制度,建立驻村干部档案。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向派出部门(单位)反馈驻村干部工作情况,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考核。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区级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和基层群众满意度测评。全区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对帮扶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和驻村干部进行表扬,对完成驻村帮扶任务特别优秀的干部加强培养使用;对驻村干部完成帮扶任务不好的要进行撤换,对帮扶工作无成效的区级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区目标办将各派出驻村干部的部门(单位)开展驻村干部选派、机关干部包户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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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院个人工作计划篇5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诉讼积案的基本情况,找准案件久拖不决的主要症结,促进积案化解,增进社会和谐,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两级法院的安排,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16日到10月15日开展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为使专项活动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是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廉洁、为民总目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依法及时结案对落实司法为民、构造和谐社会、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良好司法形象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审判效率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了解和掌握全院诉讼积案的基本情况,查明案件久拖未决的原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限期审结,建立健全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工作制度,从根本上减少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发生。通过此次清理活动,要达到全院无一件违法超法定审理期限案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各法庭、立案庭、审管办、纪检监察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审管办主任担任。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1、查清积案底子。(时间段为5月16日至5月23日)各审判业务庭要迅速开展工作,对所有至20xx年4月30日超法定审限未结的刑事、民事、行政、重审、再审诉讼案件,按照超过三年以上未结、十八个月以上未结、六个月以上未结三种类型逐一登记造册,注明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庭和承办人等审判信息,并按延期或超期时间长短排序,全面澄清诉讼积案底数。
2、找准未决原因。(时间段为5月23日至5月27日)各审判业务庭要及时阅卷、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每一宗案件未结的原因,找准症结,按照委托鉴定、审计、评估、公告等符合法定情形延期未结和不符合法定情形超期未结进行分类,一个案件对应制定一个工作方案,同时要注重分析制约诉讼效率的主客观因素。
3、强化工作措施。(时间段为5月16日至9月15日)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审判力量,加大清理力度,院、庭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办案,加强指导协调。要求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在清理积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保证长期未结积案结得了、办得好,确保诉讼积案按期结案和办案质量。要求三年以上无法定事由未结诉讼案件到6月底必须审结,其他无法定事由超审限未结诉讼案件到9月15日审结,如未按期审结,承办人须制作清积期间所作工作以及不能审结原因的书面报告,报经庭长、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交审管办汇总上报中院。
4、落实审限管理。(时间段为5月16日至10月15日)要针对诉讼积案清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反思,寻求对策,查漏补缺,整章建制。要通过此项专项活动认真整理提炼办理案件质效高的法官的办案经验,大力进行表扬推介;对办案责任心不强、效率低下以及不恰当中止案件的典型事例进行通报追责,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抓好根本,打好基础,防止边清边积。要建立健全审限警示、督办、催办制度,要明确界定扣除审限、延长审限的情形,实行严格的延期审批制度,要建立健全审限分析通报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分析,正确研判审判工作形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审判庭和承办法官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是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形象的客观需要。
2、客观真实,务求实效。各审判业务庭在排查阶段要认真进行摸底排查,不瞒报、漏报;在查找症结阶段,应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分析和报告;在清理积案过程中,应由各庭明确案件的承办法官,如原来的承办人已调离该庭的,应由各庭重新确定承办人,原承办人有义务向现承办人及时如实地介绍案情;确定承办法官后,承办人须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在活动指定时限内结案。
3、强化责任,确保效果。各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通报进展情况、检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开展本次清积专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进展缓慢、成效不大的审判业务部门,及时督促限期改变落后状况。对拖延审结、怠于办案的,将严肃追责。
2023年法院个人工作计划篇6
20--年人事科工作以教育局工作要点为主线,以创建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城乡联合体项目工程、“一帮一”活动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师德建设,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和探索教师交流机制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人事管理工作质量。
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一)做好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依据《通榆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0--年已对各事业单位的岗位重新进行了设置,依据《岗位设置核定表》,今年将对全县事业单位实行新一轮岗位聘任。
(二)继续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在没有新的文件政策情况下,将继续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切合本县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做好工资的审核及兑现工作。
(三)做好绩效考核。为和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各校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考证细则,在教育职工大会上通过后上报教育局审批。
三、加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做好新教师的补充和岗前培训工作
⒈做好特岗教师及农村硕师的计划与聘任工作,于第一季度做好各校教师需求情况的摸底调查,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及空编制情况,向县政府做“20--年特岗教师及农村硕师的需求计划请示”工作。
⒉做好白城师院委培生的岗前培训与聘任工作。利用6月至7月两个月的时间,对白城师院20--届20名委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工作。
⒊依据《通榆县农村学前教育教师补充培养实施方案》,要为农村幼儿园招聘教师。
(二)做好教师的各项培训工作。
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做好教师的各项培训,及时参加国家、省、市的培训。做好县级各种培训,重点做好新修订“课标”的学习、培训,使教师全面理解、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新修订的“课标”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变化,引导教师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
(三)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培训和实施班主任工作的考核,更好地发挥班主任队伍的主力军作用。人事科要与进修学校、德育办联合,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班主任的培训,提高班主任的班级管理能力,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艺术性和工作水平。
教育局要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实施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和奖惩制度,落实班主任的津贴、补贴待遇,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
(四)做好教师的合理流动工作
依据《通榆县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教师流动及岗位管理的实施意见》,在20--年暑假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⒈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个的实际情况,在个人同意,双方学校同意聘任的情况下,做好农村对农村、县城对县城教师的合理流动工作;
⒉根据县城学校的岗位需求情况,在个人申请的情况下,做好农村教师向县城学校流动的“阳光人事”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
1、加强师德考核管理及应用,进一步修改、完善“师德考核细则”,教师的师德考核在绩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先选优中为主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继续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树双十、评双百”活动,用身边的典型、身边的事鼓励、引导教师加强师德修养。
3、召开第28个教师节庆祝大会。
4、严格教师的岗位管理,协助县纪检委、人社局、财政局、县编办等部门对各单位的教师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扼制有岗不上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一帮一”活动的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通榆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一帮一”爱生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一帮一”爱生活动工作的意见》要求,以义务教育为主,农村初中为重点,以控制学生辍学作为核心来开展活动,将“一帮一”爱生活动与控辍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查学生辍学情况来评价活动开展的实效性,使农村初中辍学率控制在最低。要发现典型、树立先进典型。
三、以城乡联合体为载体,探索城乡教师交流机制
(一)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强联合体工作意见》,丰富支教形式,创新支教内容,不断扩大支教工作效能,充分发挥龙头学校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
(二)定期深入各联合体单位,对联合体工作的开展、对下派支教、上派研修教师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下发通报。
(三)严把互派教师质量关,对不符合互派条件及不能认真履行支教工作的教师坚决清退,重新改派。
(四)县政府将出台“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依据“指导意见”出台“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教师交流工作考核细则,制定奖惩制度,创建城乡教师交流的长效机制,从20--年秋季开学开始实施城乡教师交流。
2023年法院个人工作计划篇7
一、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今年,我院将继续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在刑事审判中,注重调查研究,对多发性犯罪要及时总结、分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性的预防措施。三是加大人性化执法的力度,对青少年犯罪要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要注重感化和挽救工作,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2、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审理好“三农”案件,加强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劳动报酬、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及时的保护,用法律手段平衡矛盾利益冲突。
3、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在行政执法诉前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4、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执行机构改革,做到分工负责,协调工作,促进执行。二是进一步改革执行权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权制衡,强化监督。三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四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完善信访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努力改善接访条件。同时,注重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妥善处理群众的上访问题。
2023年法院个人工作计划篇8
近日,xx县委召开扶贫攻坚工作专项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更高、更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xx人民法院文崇法庭结合审判职能,积极采取四项举措助力全县扶贫攻坚工作。
提高全庭干警思想认识,切实履行服务保障扶贫攻坚的职责使命。坚持全面贯彻法律平等原则,依法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坚持发挥司法引领、服务和保障作用,大力加强涉扶贫攻坚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全面统筹协调,找准服务扶贫攻坚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为扶贫攻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力度,促进扶贫攻坚建设顺利实施。公正高效审理商事案件,及时妥善审理涉及道路、电力、水利、住房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扶贫开发工程的各类案件,依法制裁发生在涉扶贫工作领域的违约失信行为,保障扶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完善法庭各项工作机制,为扶贫攻坚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广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诉非衔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渠道。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依法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推进法庭自身建设,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组织保障。加强对法官和书记员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司法综合素质,扎实开展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法庭创建活动,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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