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培训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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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培训总结是我评估自己学习成果的重要手段,公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烟花爆竹培训总结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培训总结5篇

烟花爆竹培训总结篇1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管理,有效提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12月12日,招远市玲珑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共有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2人,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点主要负责人6人参加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让烟花爆竹经营点负责人真学、真懂、真用,时刻把安全管理放在心上。

会后,参会烟花爆竹经营点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将根据会议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为玲珑镇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烟花爆竹培训总结篇2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改善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4日,灵璧县公安局朱集派出所提前谋划,组织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负责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培训会。

会上,朱集派出所副所长张鹏首先传达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各负责人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

会后,对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负责人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依法经营(零售);二是各负责人要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三是储存场所消防设施要齐全,安全通道要畅通,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四是各负责人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整本,并且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杜绝一证多用;五是民警与各负责人共同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微信群,做好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烟花爆竹培训总结篇3

为了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规范樟树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7月21日樟树市应急管理局举办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班,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01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深入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专题片,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操作要求、消防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详细培训,同时要求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产品进货渠道,落实主要管理责任,做到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查隐患的责任心,并强调我局将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的监督检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杜绝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或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杜绝批发企业仓储设施和零售点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杜绝零售店在经营点附近试放、走街串巷流动售卖等违法行为,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

通过此次培训,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一步掌握了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基本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提高了对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认识,最大限度地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烟花爆竹培训总结篇4

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制定方案,在全区进行宣传贯彻。

二、宣传及时到位,效果明显;20xx年4月10日至11日,我区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会暨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区长何兴万、区安监局局长曾清友、副局长谭丛华、区工商局副局长周家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及各镇(街办)安办主任,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经营户安全管理负责人共3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了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安全及法律责任等。会议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照条例依法履职尽责。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经营条件,做到依法、安全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文件等多种方式和方法,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传达到了千家万户,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联合执法,工作到位;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年来,我局共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6次,共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5处,非法经营户6家,共收缴非法产品68.5吨。在20xx年11月8日安监、公安联合执法中,石板滩镇东风街47号户主叶金元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3天。20xx年1月6日下午15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石板滩镇政府相关人员20余人,来到石板滩镇东风街17号“万寿冥品行”对其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处。此次行动共查获火炮600余饼,烟花70余件,条炮1000余条。对当地的非法储存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效果。20xx年4月24日至28日,区安监局汇同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办)安办主任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8盘,责成已办证经营户完善安全条件100余条次,捣毁非法经营点3处(其中大丰市场对面,收缴非法产品14盘,新都镇彬芳加油站侧副食店,收缴非法产品34盘,木兰镇市场口,收缴非法产品6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揭制非法产品渠道。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总结其非法产品来源的特性,建立举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的工作方式,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

烟花爆竹培训总结篇5

在市政府和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县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安排,现将近期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固定经营点7家,春节临时零售经营点30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二)以浑安办字【20xx】45号文印发了浑源县20xx年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三)注重安全培训,为做好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工作,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培训。

(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和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会议精神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1月15至16日对县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7家固定销售点、30家临时销售点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点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按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经允许进入本市的产品打击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县安监局以危化科、安全生产监察队牵头对全县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不间断巡查。

二是督促2家批发企业对市场销售产品进行严格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

三是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及乡镇依照各自的职责,加大巡查力度,认真履职,切实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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