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义的体会是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的,不然就是假大空没有阅读价值,通过写心得体会出了能够抒发我们内心的感受,下面是公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精选5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1
20__年8月12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而1984年12月4日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博帕尔的农药厂发生mic毒气泄漏事故,更是惨烈,造成12.5万人中毒,6495人死亡、20万人受伤,5万多人终身受害的让世界震惊的重大事故。
分析事故的原因,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企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所导致;瑞海公司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臵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于不顾,只顾经济利益、不顾生命安全,不择手段变更及扩展经营范围,长期违法违规经营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操作工、装卸工都不知道运抵区储存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及理化性质,冒险蛮干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违规大量储存硝酸铵等易爆危险品,直接造成此次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而造成印度博帕尔灾难的根本原因是:操作失误,设计欠缺,维修失灵以及忽视培训等等。
两起深重的灾难,以沉重代价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警钟,安全工作贵在真、重在实。认真反思,我们会发现地方政府对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审批不严,监管不力,各种严密的制度规范、监管措施最后都成了一场“表演”。比如,瑞海公司成立了16人的安委会,实质上形同虚设。根据有关要求,应增加演练频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实际上瑞海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且这些演练“演”的色彩太浓。再如,天津瑞海公司从项目选址、立项、经营范围变更审批、环评、安评、公司注册、企业不合规合法行为等环节,但是,相关的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海事、环保、消防、规划、国土等部门,一路为该公司踏红线开绿灯,以事前审批代替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成了桌子墙上摆设的装饰品,现行法津条文成了“稻草人”。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深刻吸取“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印度博帕尔灾难的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公司的实际,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培训方面,加强hse管理制度的宣贯学习,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使员工知安全、懂安全、守安全。通过安全教育,让员工了解危险品的相关知识,提高保护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思想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
3、加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流程。
4、加强应急演练和消防知识的学习,让员工知道出事故后处理程序,事故的处理办法。
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2
历经了x年的安全事故,再次重提,是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意识到生命的意义。是为了自己家庭的安康,为了企业的效益、整个公司的荣誉,我们必须正确果断的来预防安全隐患,才能让危险远离。只有规范操作、才能把安全随身携带,让幸福就在身边。
高压试验检修工作,是对设备存在的内部、外部缺陷进行提前的诊断,以实际的数据,依照行业标准来对设备定性,来科学评估设备运行状态下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因此每次设备的安全事故都与我们不到位的工作有关。为此试验检修操作程序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显的尤为重要。
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从工作许可手续办理完,我们工作的范围就的受到约束,不得参与与自己无关的工作内容,以免影响工作的注意力,防止对工作内容的私自扩大。
2. 试验工作性质带有高压危险性,我们随时要注意升压前的准备工作。对操作设备进行接线检查;对操作方法进行检查;对一次加压,要考虑到一次检修工作人员是否还在设备上;二次试验的电压、电流等模拟量是否也串入到相关设备上,造成数据不准确。这些因素可以避免发生的,我们必须提前想到。
3. 试验的项目必须做全、真实。全项目的综合参数,对整个设备可能存在的因素提供原始的记录,设备的依据,是判别的主要来源,漏项、缺相都会使试验结果不可信、不准确,或是错误的判断。错误的原始记录会引导我们发生南辕北辙的.事情,耽误时间、造成送电损失、严重的可能导致事故扩大、设备损坏,为此做试验项目做全、真实最为关键。
4. 实测的数据要按规程标准去核对,并与往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较大但任然符合行业标准的设备要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报告,同步进行跟踪复测来防止带病设备的恶性破坏,提高安全供电的可靠性。
安全不仅是人身的安全,同时也是仪器、设备的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对待试验数据、是每个试验电工因具备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将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规章和流程、加强技术学习,提高检修质量和效率,对人身安全、仪器安全、设备安全负责。
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3
最近,通过学习电网公司“11.9”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资料,使本人对云南电网公司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现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谈谈对电力安全生产的一点心得:
电力行业虽然是一个充满危险的行业,但我们电力工手里的《安全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就是给这个危险行业设计的层层保护网。电力生产“安全无小事”,只要自己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按已经制定的有关安全要求执行,充分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就可以做到安全生产。
电力安全生产,尤其是人身安全,是电力行业的生命线,这是我们云电职工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如果只把它当作口号挂在嘴上,而不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那再好的安全措施也不能保护自身的安全。我们应把安全生产随时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准则始终贯彻在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有的单位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看,在职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部分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作业的严重危害性。二是部分职工有时对安
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三是部分职工因工作紧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或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四是部分职工在野外工作时,缺乏对危险源的识别,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针对这些安全隐患,我想可从以下方面做起:1)从源头抓起,认真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每位员工从思想上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2)根据新的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各种环境下危险源的识别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3)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和相互监督,互相保护的防范措施。4)单位应创造条件让员工有一个快乐工作的环境,尽量避开在危险地区作业,使员工能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各种不安全行为等。
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麻痹、逞能等思想障碍,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切实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电力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我真心期望,每一位云电职工,在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心有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云南电网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悲剧发生,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做到:“高高
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
“电老虎”、“电老虎”这样对电的形容词我们都是听说过的,对于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我来说,对电的巨大危险真的再了解不过了,电的危险不是像老虎,而是猛于虎!所以啊,对于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我来说,安全真的`再需要不过了,安全工作就是我们规则,安全工作就是我们的生命保障。
作为一名从事电力维护的工人来说,自己听说过的电力带来的事故真的是太多了,自己身边见过的也可以说是不少了。电真的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但同时不注意规范用电带来的危害也真的是同样的大。我们隔壁市的一户人家就是因为冬天插取暖器的时候使用量不规范的排查,功率功率带不起取暖机器,然后及时瞬间导致家里的线路短路,后面更是直接电起火,由于是大半夜,救火来不及,整个家都被烧的差不多了,我们去处理的时候整个墙都已经是漆黑一片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然这算是比较幸运的了,比较惨的也是有听说过的,是在新闻上面看到的,某一户家庭楼下的电开关坏了经常自动跳闸断电,他就去给别人维修,没有带好防护的设备就直接上了,结果整个人都被电的炭化了。这真的是比较残忍的事情,这是两个个家庭的损失啊,一个家庭一下子顶梁柱没了,一个家庭是担负起了生命损失,需要巨额赔偿……可悲可叹,所以啊,在电力生
产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电力安全,千万不能够马虎。
做了这么久的电力行业,我听说过或者经历过的电力事故绝大多数是思想上的不细心,有些人是对电力危险比较淡漠,没有去了解过这一块,所以对于安全用电不了解不注意这才导致出现了用电事故。还有一方面也是安全意识的淡漠,不过主要是我们从事电力生产这一块,自己在电力工作的时候,思想上麻痹大意了,没有做好安全检查,自己还没有佩戴好安全防护措施就直接上去作业了,之所以才导致了电力安全事故。
所以啊,要是问我做了这么久的电力生产工作最深的认识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说电力安全工作意识一定要深的认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做到位之后才能开始作业,一定要戴好防护设备,一定要先检查电的总开关是否已经关上了,这些都是我们不能够疏忽的!
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4
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安全是社会礼貌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安全是我们生存的前提条件,安全是巩固职工岗位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因此,每一次的警示教育都应该是每个人的一次警醒,安全就是幸福。
在过去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曾亲身经历过危险、曾经亲眼目睹过血的教训:2011年6月7日,新疆某公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油罐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起火爆炸,事故造成当场死亡6人,另外还有几名人员受伤;2012年10月13日,某县医院发生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病人到该医院做肾切除手术,因手术过程中医院操作失误,造成病人大出血,术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和死者家属因为种种原因引发纠纷;2013年2月,某镇发生一起非法枪支走火事故,一名村民在烤火时走火导致一名儿童死亡;2014年8月2日,某县一娱乐厅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13人受伤。以上的种种事故提醒我们,如果不加强安全警示教育,那么结果可能是无法承受的,责任是双份的,生命是自己的只有一次,谁愿意自己或者身边的人在瞬间丧失生命或永远承担残疾呢?因此,每次的安全教育我们都应做的认真一点,每次的安全警示我们都要有真心的领悟。
在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就担负着保护自身及身边人的生命安全的责任。那么怎样做到安全呢?除了领导的严格要求和自身的努力外,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在自己心中时时刻刻保持有一颗安全的意识,只要我们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就会发现,安全其实离我们很近很近,只要我们想安全,一切事故都能避免。
安全靠什么?安全靠责任心。我在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着做每一件事都小心翼翼,仔细认真。高度的责任心让我能够仔细分析、发现甚至预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把事情做到细致入微。安全不是生产指标,欠产了可以追回来,但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任何单位只要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不仅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给我们的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安全工作出了人身事故,想弥补的机会都没有了,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安全责任,警钟长鸣,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让每个欢乐的家庭更加欢乐!
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警钟应常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仍会以一颗珍爱生命、热爱工作的心去完成我们的工作,我仍会以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每一次的工作中,我都将在思想上真正的重视安全生产,时刻不断提醒自己注意安全,在实际工作中,将安全理论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岗位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内解决,将安全意识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角落,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5
自20xx年12月,我在昆明交通学院驾驶学校培训期间,先后学习和观看了《爱心托起蓝球女孩》、《流泪的花季》、《生命没有彩排》等内容。通过这些学习,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实;一幅幅惨绝人寰的画面;一具具尸骨未寒的尸体;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惨不忍睹,刻骨铭心,使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我们幸福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保障。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学习交通法规的几点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xx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遵守交通法规 热爱生命安全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体会
同学们,你们知道《道路安全交通法》吗?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南京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 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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