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演讲稿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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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出色的演讲稿能够让听众更加投入和参与,演讲稿可以通过举例子、引用名人语录等方式来增加说服力和可信度,公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爱情的演讲稿通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爱情的演讲稿通用5篇

爱情的演讲稿篇1

大家好,

我叫xxxxxx,来自轮机3班。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爱情。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自从我们上了大学以后,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都在鼓励我们谈恋爱。在离开家的那一刻我们的父母鼓励我们谈恋爱;在迎新晚会上我们的院长鼓励我们谈恋爱;在我们第一节课上我们的科任老师也鼓励我们谈恋爱!这时,我诧异了。高中时所有人都反对我们谈恋爱而现在所有的人都鼓励我们谈恋爱。我真想知道是我疯了还是世界疯了。爱这东西什么时候可以控制发生的时间了。这个世界的发展真让我恐慌!所以我今天想谈一谈关于爱情的话题。

首先我们肯定得问,到底什么是爱情?有的人说爱情是一个围城。在围城外面的'人幻想着它有多美好,一心想进去。里面人的却迫切地想出来!还有的人说,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而科学家说,爱情是一种生理反应,有化学物质作用。当你与异性相处时,你的大脑会分析你们的dna,按一定原则,确定你对ta的好感。据说原则是你们基因的相似度越小越好,但,如果两人相处久了,这种好感就会被你的大脑选择性忽略。认识久了,就没爱情了吗?也不是,如果你对某人很好,而ta很快乐。此时身体会分泌内啡肽。这种物质能产生快乐,抑制痛苦。随着交往的继续,体内会分泌多巴胺和血清胺。多巴胺会提高人的兴奋水平,产生愉悦感。它是去甲肾上腺素的前提,说白了它多,肾上腺素就多,你就越兴奋。所以段誉见了王语嫣就忘乎所以,胡言乱语。血清胺是一种中间物质,它最终也会使人体兴奋,愉悦。但它更持久,因为有一系列的生化反应后才会起作用。它们加上内啡肽所产生的一系列感觉就是爱情。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更倾向于第二种说,因为人们都更喜欢喜欢美好的事物。并且都更愿相信美好。哪怕那只是一个美丽的梦,人们也不愿醒来。其实我并不懂爱情。我也不能武断的说到底那一种能称之为爱情。我只会凭最简单的方法去辨别爱情,那就是感觉。

一千多年前,苏格拉底的徒弟问苏格拉底:“什么是恋爱?”苏格拉底带他来到一片麦田说:“你在这片麦田里走一遍,其间不许往回走,并在其中摘下最大的一个麦穗。”那个徒弟做完后,一个麦穗也没摘来,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恋爱。恋爱对象无所谓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不要总去追逐所谓的最好而错过了最适合你的那一个。

还有,爱情它理应需要距离。俗话说得好,距离产生美。在非洲有一种豪猪,身上的毛硬而尖。天气寒冷的时候,它们就聚在一起互相靠身体取暖。但是当它们靠近时,身上的毛尖会刺痛对方使它们立刻分开,分开后因为寒冷它们又聚在一起,聚在一起因为痛又分开,这样反复数次,最后它们终于找到了彼此间的最佳距离——在最轻的疼痛下得到最大的温暖。其实,爱情也像豪猪一样,豪猪的距离其实也就是爱情的距离。

最后我想说每个人的爱情都是一部电影,自己是这部电影的主角兼导演,自己诠释的这部电影到底是艺术片?悲情片?无声片?商业片?灾难片?都取决于自己对待人生的态度!谢谢。

爱情的演讲稿篇2

那一年,她有了婆家。对象是个当兵的。听说当兵那地方离家很远,上那去,要先坐火车再坐飞机,最后汽车还要几百里。这小山沟连火车什么样都不知道,更不用说飞机了。农村人的眼中,这小子可要见大世面去了,出息了。走的前一天,他穿上那身绿军装,一米八的大个,真精神,他还到她家去了,看习惯了农民的打扮,陡然看到这身,感觉他又亲切又陌生,真是又爱慕又羡慕。

一晃那人走了快一年多了,书信过半个月就来一封,信中大多说他的工作,没多少甜言蜜语,但她感觉每个字都充满爱意。其中一封信上,还随信寄来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他,站在雪里,傻子似的笑着,连帽子都没戴,这人可真够马虎的。她一哆嗦,打了一个机灵,象冻着了似的。从这一刻起,她有了一个想法:要给他织条围巾。她也不知部队让不让。

主意已定,第二天正好是集。她向队长请了半天假,赶集去了。妈妈问她赶集干什么,她没说话,脸先红了,吱唔了半天,只说看看。说天冷了,想买点线,织双袜子。

吃完早饭,她一个人独自上路了,没敢约伴,怕人家问东问西的,看穿他的心思,一块长大的丫头们,古怪机灵的,她那点心思,怎么瞒得住她们呢。平时还总和她逗呢,这个机会更不会放过她的。

路上,她边走边想,买个什么颜色的好呢,灰色的雅气,墨绿也不错,黑色不好,她最不喜欢的就是黑色了,他个子那么高,不能织得太短,太窄,那显得穷相,什么样式的好呢,男人围,不能太复杂,一是不会,二是看着也别扭,简单,大方就好。一想到他围上围巾的样子,她的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不喜欢热闹,一般的情况,如果没有特殊的非她不可的事,她从不赶集。可这事谁能代替得了呢。就是能,他们办事,她能放心么?再说,她又不想让谁知道,包括她的母亲和妹妹。

到了集上,左挑右选,比来比去,最终买的是深灰色,她觉得这颜色对他比较适合,太浅了,很容易弄脏,军队生活那么紧张,哪有时间洗呢,这颜色,看着稳重不沉重,太阳晒了也不易掉色。

开始织了。花样子倒不少,还有口诀什么的,可对他来说,都不适合。有的织出来显太厚,虽手感好些,那样围几围就把头围进去了,有点喧宾夺主了,最后,她敲定了一种,最简单的,前一行一正一反,另一行正反交错,这个,织出的就不会太厚,且平铺着看过去,象一朵朵小花开放着,朴实,精致,正象她们的爱情。

她织的极用心。她不是个细心的人,平时干活总是毛手毛脚的,做的倒快,下地干活能顶妹妹一个半,平时织点什么针脚错了,也不愿意拆了,就那么将就着。可这次,她织的不快了,一股线有近十根细线拧成,稍一马虎线就会挑出来一柳,很不好看,劲用不匀的话,线眼也就有大有小,她用的是粗针,这样织出来会显得松软些,不会硬帮邦的。平时活很多,很忙,也没时间,她是用上下班的间隙织的。她怕把线弄脏了,每次织一点就卷起来,用干净的布包得好好的,只露出放针的地方,下地的时候,她怕别人看到了笑话,就偷跑到一边去织。可还是有人看到了。

“大妹子,干什么呢?”一个嫂子过来问。

“没干什么”。她脸一红。别人一听就好奇了,都过来看,看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是不是给那个当兵的织的?那小子好有福气哟”。

“那小子什么时候回来啊,是不是提干了呀,那我们妹子可有福享了,到时候可别忘了我们哪”。

“是不是要上部队了呀,想去部队结婚吧”。

人们七嘴八舌的,她听了,有点欢喜,有点害臊,又有点生恼,可又气不得恼不得,当着这么多人,又不知如何应付,虽然她也是个大姑娘了,虽然和那个人定亲了,可拉手都还让人难为情呢。这阵式她哪见过,臊得她连耳根子都红了,她双手抱住大腿,把头埋在里面。不再看她们了。她怕她们看到她那红得象美人蕉一样的脸,更取笑她了。玩笑还没完,一个忙指着远处的马路说:“看,谁来了?骑着车子,车子后还有两个大绿口袋。正往这走呢,手里还拿着一封信。”说着,向旁边的人挤着眼。别人也都附和着。

她的思维都不会转弯了,她知道,她们说的是邮局送信的,她对这身行头太熟悉了,每次看到,都和见了亲人似的,微笑着,心里甜着呢。看到了他,心里的他就离他不远了。每次读着他的信,心都跟开了花似的,这快乐可以延续好几天呢,有时吃着饭,或者做着活,想想他信中的话,不觉扑吃一声就笑了,笑得没头没脑的。妹妹看到了,就说她神经了。有时半夜睡不着,她也会把那个东西拿出来,再看一遍,其实,她早就倒背如流了,她只是想看一下他写的字,字如其人嘛。

她只管胡思乱想着,不敢把头抬起来,她怕真的是那送信的,又希望真的是那送信的。她也不想想,送信的怎么会知道她在这,怎么会送到地头来呢?她只是静静地听着,听有没有脚步声向她走来。可听了半天,什么都没有,她趁人们不注意的当,悄悄扭了一下头,手指露出一条缝,飞速地偷偷撇了一下路上,哪有什么车子的影子呢。这下,她知道自己受骗了。大家看着她的样子,乐得什么似的。她更加难为情了,一下子跳起来,追着打他们。

她的眼虽然什么都没看到,她的心却跟着玩笑飞走了。飞到了祖国边陲,飞到了绿色军营。但那太远,她看不到。她一边干活,一边瞧着远处的村子,现在,那个村与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了。

他与她是中学同学,不是一个村的,他们两村只隔一座山,小时候,上山拾柴,他们村的人在山南拾,她们村在山北拾,两不相干的,可到了山顶上,就经常打嘴仗,有时也用小石头冲着玩,只是离得远远的,谁也冲不到,其实,他们根本就不认识,就因为那个村的名字有个狼字,都不喜欢,以为那村里的人都是狼,都坏。所以,总没好印象。没想到,上学之后遇到了狼村的,且他学习是那么好,长的是那么帅,又那么懂事,和狼也沾不上边啊。才知道,原来村名和村民没啥联系。更没想到,她会与狼村的人有这么大的缘分。他上次来信说要考军校,不知会不会考上呢。真要考上了,那多好呢,可真要考上了,他会不会——,唉,我怎么总是这样的患得患失,多愁善感的呢。

围巾织好了。她把它平平整整地放在炕上,用手拢了又拢,看看哪还不平整,哪怕上面有一个小线头,她也要摘下来,她不许这上面有任何的不净,怕不齐整,又压了压,抻了抻,看着还算满意,然后,叠了几折,用布包起来,精心地藏到了柜子里,还上了锁。她怕妈妈和妹妹知道,笑她。

每当自己一人的时候,她就偷偷地把柜子打开,拿出那个“宝贝”来,展开又叠起,拿起又放下,还模仿男人的围法,把围巾戴到自己的脖子上,一会这么围一下,一会那么围一下,把自己想象成他,想象着他围上的样子,会不会更潇洒,折腾了一会,她又摘下来,折了几折,放在手里掂一下,厚厚的,放在脸上暖一下,软软的,放在胸口,扑扑的,心都跳出来了。想象着,如果他收到礼物也放在脸上的话,那我们可就——,哎呀,想哪去了,这么一想,脸又发烧了。她在想,这事是事先告诉他,还是直接寄过去,给她一个惊喜呢?又一想,他会惊喜吗,自己的手艺并不佳,这颜色,这样式他会喜欢吗?要是不喜欢——,想到这,她又有点懈气了,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了,好象他真的收到了,真的不喜欢了。

最后,她还是告诉了他,他的回答让她吃了定心丸,他说:"只要是你的东西我都喜欢,我想感受你的温度"。

她要为邮寄做准备工作了。但她不能在白天做,这得夜深人静时才可,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特别是那个调皮的妹妹,有点什么事她都向妈汇报,捕风捉影的,烦透了。可她又犯愁了,怎么邮呢?长这么大,她还没给谁寄过什么东西呢,她想当然地以为,这应该用布包上,且上面应该写上收东西人的地址,姓名。她找了一块布,把围巾折好,比划着要多大才好,布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还得缝个口袋状,量好后,剪了下来。用什么线缝呢,她平时针线活做的不多,那活有妈呢,妈心灵手巧的。她在抽屉里轻轻悄悄地翻了半天,只找到一股红线,一股绿线,这和布的颜色反差太大了,人家看了,一定会觉得是个傻大姐缝的,再找,左翻右翻,终于找到了颜色差不多的,米黄色的线。口袋算缝好了。她看了一眼放在柜子上的那个宝贝,心想,虽然织的不精致,但它却要跟着这个小口袋飞越万水千山了,想到此,她倒生起一种离别的感觉了,她把它再次展开,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上面什么时候落上了一根头发,那么短,不细看还真不觉得,她庆幸,幸亏被发现了,折叠的时候,小心翼翼,两边尽量比划齐整,让人看着美观,确信无误后,才把那个宝贝放进了口袋。把口封上。封完后,她突然想,怎么不写上几句话呢,夹在里面,词都想好了:千里遥寄一条巾,针针线线表情深,望君见物如见人,明明白白我的心。她摇摇头,表示好遗憾,不过,她很快又释然道,这些,不说他也知道。等一切忙完,已经快半夜了。

明天很快就到了,这一天,她起得好早,给妈撒个慌,说南山上的枣子红了,人家都直往家摘呢,还说再不去,都快没了。妈信了。

她骑着车子,来到了邮局。屋子不大,几个工作人员在办理邮寄,一个人用蛇皮袋子装了半袋花生,上面写着地址,大概是给城里的亲戚吧,她看着自己手中的东西,又看看口袋上的字,自觉很聪明,很得意了一下。她排队等候,轮到她了,她把东西递了上去,那人是个中年男子,接过东西,看了看上面的地址,姓名,又用手摸了摸,冲她那么神秘地一笑,象心中的秘密被人猜到,她的脸上立刻飞上了一朵红云,象火烧,她急忙低下头,心里开始乱套,那人让她填个表,她看都没看,上来就写对方的地址,因为这一路上,她只管背这个地址了。人家说,在这签上你的名字,她竟然还想了一下,蒙了,不知道自己叫啥了。

一切办好后,她走出邮局大门,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象完成了一件重大使命,轻松极了,看天上的云朵,也象她的心一样,轻飘飘的。骑车慢慢地往家走,她这才注意到,山路边的小花,一簇簇的,红的黄的还有粉的,袅袅婷婷,开得可好看了,她弯下腰,采了一大把,闻了闻,吻了吻,还满香的,她把花放进车框,自言自语道:"亲爱的,小花花儿,我们回家。"说着一迈腿上了车,车子就转起来了,田野里,山坡上,树林间,一对对鸟儿,张开翅膀,飞向远方……

她忽然想起,早上和妈说来摘枣,不能空着回呀,也好,转个弯,十几分钟,就到了山脚下,她看到,山凹里,那一片的枣树,枣子都熟透了,象红玛瑙似的,其中,那个最粗的树尖上,一棵又圆又大的枣子,颤微微地在那挂着,象是专门给她留下的…………

爱情的演讲稿篇3

尊敬的各位:

大家好,我叫xxx,来自轮机3班。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爱情。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自从我们上了大学以后,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都在鼓励我们谈恋爱。在离开家的那一刻我们的父母鼓励我们谈恋爱;在迎新晚会上我们的院长鼓励我们谈恋爱;在我们第一节课上我们的科任老师也鼓励我们谈恋爱!这时,我诧异了。高中时所有人都反对我们谈恋爱而现在所有的人都鼓励我们谈恋爱。我真想知道是我疯了还是世界疯了。爱这东西什么时候可以控制发生的时间了。这个世界的发展真让我恐慌!所以我今天想谈一谈关于爱情的话题。

首先我们肯定得问,到底什么是爱情?有的人说爱情是一个围城。在围城外面的人幻想着它有多美好,一心想进去。里面人的却迫切地想出来!还有的人说,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而科学家说,爱情是一种生理反应,有化学物质作用。当你与异性相处时,你的大脑会分析你们的dna,按一定原则,确定你对ta的好感。据说原则是你们基因的相似度越小越好,但,如果两人相处久了,这种好感就会被你的大脑选择性忽略。认识久了,就没爱情了吗?也不是,如果你对某人很好,而ta很快乐。此时身体会分泌内啡肽。这种物质能产生快乐,抑制痛苦。随着交往的继续,体内会分泌多巴胺和血清胺。多巴胺会提高人的兴奋水平,产生愉悦感。它是去甲肾上腺素的前提,说白了它多,肾上腺素就多,你就越兴奋。所以段誉见了王语嫣就忘乎所以,胡言乱语。血清胺是一种中间物质,它最终也会使人体兴奋,愉悦。但它更持久,因为有一系列的生化反应后才会起作用。它们加上内啡肽所产生的一系列感觉就是爱情。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更倾向于第二种说,因为人们都更喜欢喜欢美好的事物。并且都更愿相信美好。哪怕那只是一个美丽的梦,人们也不愿醒来。其实我并不懂爱情。我也不能武断的说到底那一种能称之为爱情。我只会凭最简单的方法去辨别爱情,那就是感觉。

一千多年前,苏格拉底的徒弟问苏格拉底:“什么是恋爱?”苏格拉底带他来到一片麦田说:“你在这片麦田里走一遍,其间不许往回走,并在其中摘下最大的一个麦穗。”那个徒弟做完后,一个麦穗也没摘来,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恋爱。恋爱对象无所谓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不要总去追逐所谓的最好而错过了最适合你的那一个。

还有,爱情它理应需要距离。俗话说得好,距离产生美。在非洲有一种豪猪,身上的毛硬而尖。天气寒冷的时候,它们就聚在一起互相靠身体取暖。但是当它们靠近时,身上的毛尖会刺痛对方使它们立刻分开,分开后因为寒冷它们又聚在一起,聚在一起因为痛又分开,这样反复数次,最后它们终于找到了彼此间的最佳距离——在最轻的疼痛下得到最大的温暖。其实,爱情也像豪猪一样,豪猪的距离其实也就是爱情的距离。

最后我想说每个人的爱情都是一部电影,自己是这部电影的主角兼导演,自己诠释的这部电影到底是艺术片?悲情片?无声片?商业片?灾难片?都取决于自己对待人生的态度!谢谢。

爱情的演讲稿篇4

爱情没有谁会等一辈子,别失去才后悔……

如果你在一生里遇见了你心爱的人,可以说你是幸运的,无论结局怎样,都可以说是幸福的吧?白头到老,固然很好,如果分手了,或者为爱情而伤心,也都是很幸福,毕竟你爱过,你为了爱情在落泪,为了爱情在心碎,曾经很浪漫过,两个人可以在冬天的风下疯狂,在夏天的雨下漫步,即使当初的恋人已经远去但恋爱时的浪漫情节依然在你的心里埋藏,这不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吗? 记得一本书中说过,一个人无论他陪你走了多远的路,最终他还是会和你分开的,毕竟很少有那些同一时刻出生的人,而一起走到老的人,不但有感情中的离别还有生与死的离别,如果这样想了,你即使分手了,你也不会那么伤心,反而会祝福对方幸福。如果老了哪天相遇,将会有另一番滋味在心头。 许多在恋爱中的人会迷失自己,找不到自己,有的人聪明地把自己藏在爱情背后,可是却是收获满怀的温馨与幸福。有的人为了爱人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了她可以不要全世界,还是有他陪伴着的日子天天永恒?爱情的意义不是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牺牲,而是两个人共同付出,彼此幸福。

不要为了一个人而活,一个人去承担两个人的爱情是很痛苦的,只有两颗心去真心经营爱情,那才是真正的爱情。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真正的幸福,也不会有什么永恒的快乐,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总有太多的现实让你无法不顾爱情,你我只是尘世中的一员,又怎么可能不顾人家和朋友的眼光,不顾家人和朋友的心情,不顾别人的感受去爱,去追逐?也许你会在他离开的时候难过伤心,但是总比失去自己的灵魂好。因为没有人会陪你一辈子的…… 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那个人便会在你最想忘记的时候出现在你的心里,会在你最难过最失落的时候出现在你的心里,可是你却想了又想却无法确定是否要告诉他你现在的感受,你现在的苦恼,因为你在乎他的感受,在乎他的想法。可是有时候越是在乎就越容易失去,越容易让自己受伤。难道这就是爱吗?这种爱是很痛苦的,就像我一样,爱情也不要像手里的泥土越抓紧,就容易流下来,最后剩下的只是少之又少的尘埃。如果爱也这样,越是爱,越容易失去,那么我们是否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心灵的距离?可是那样,我们之间的交集又会在哪里呢?那些浑然天成的交集,错过多可惜。我们总在等待着,那些幸福的脚印,当你再回头的时候他已经消失了,原来幸福是在前方的。

自己付出了,就不要后悔失去了那份感情,没有一个人一生只谈恋爱不做其他事情,也许就在你转身的时候,他离开了你,这样的事情是无法避免的,每天都在发生。不要相信那些爱情小说,因为我们是生活在现实中,而不是童话里,没有谁会等谁一辈子。

爱情的演讲稿篇5

今天我讲演的题目是《这“见鬼”的爱情》,我要讲的爱情故事,可能发生在我的身上,也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你的身上,发生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故事全部都是真事,为了讲述方便,我用第一人称。

下面这段话我觉得是我知道的最牛的开场白,我和我老公第一次约会,吃的第一顿饭,我说的第一句话,我说“我没时间和你谈恋爱,我要结婚。”这句话说了你可能觉得我很二,但要知道那个时候,我刚刚结束一段长达六年的爱情,那六年我爱得小心翼翼,爱得委曲求全。我们很少见面,最常用的联系方式就是发短信,我总觉得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大的承诺和赞美就是娶她。而我们之间从来不会谈这个话题,我很明白就是因为他不够爱我,就这样,我等了一年、两年,我想跟他死磕,但是六年过去了,我觉得我熬不住了,爱情慢慢地离我远去。再说我跟我老公那顿饭我们吃得非常非常的好,第二天,我们就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乡,我们向各自的家人汇报情况,然后第三天我们双方的家长从各自的城市,千里迢迢飞到北京来见面,一个礼拜之后,我们就决定订婚了,又过了一个礼拜,我们就结婚了。要知道以前谁跟我说什么相亲,什么闪婚,我觉得很不靠谱,但是后来事实告诉我,所谓的一瞬,如果你碰对了人,那一瞬就可以成为永恒。话说那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如今我们在一起,生活得真的非常幸福,有一个儿子,今年三岁。

还有一个故事,长达十年的时间,有一个人告诉我,他说他喜欢了我十年了,最初的一面,是在一个很多人、很多人的场合,他远远地看到我,那一瞬间,他的心动了一下,但是那个时候我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这之后的十年,他认识了我身边几乎的所有的朋友、同事还有家人。其实我们有很多机会可以见面、可以认识彼此,但是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放弃这样的机会。他对我说因为他明白,我是那个对的人,但那十年都不是对的时刻。于是那十年他就那样远远的,在很远的地方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而我就这样经历着我的悲欢离合。十年之后,我终于踉踉跄跄地开始自己的人生,而这个时候,他终于出现在我的面前。当我们第一次真正地面对面地坐下的时候,他很平静,我也很平静,但是我明白那一刻我们平静在外表,而内心都充满了沧桑。他跟我讲了这十年的故事,然后他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哎,这就是念念不忘必有回想。”

我想爱就是这样,在对的时间碰到那个对的人,你要有勇气,也要有运气。爱情有的时候,美得像夕阳一样,有些恍惚,它下去之后,你会有些绝望,以为它永远不会升起,可是第二天,太阳还会见鬼般地挂在空中,依然地明亮,依然地耀眼。我很骄傲,我有一颗赤子之心,它被玩弄过,被欺骗过,可能已经破碎不堪,但它依然跳动,依然爱着。的确,哪怕爱明天让你遍体鳞伤,但是今天你还是要爱,哪怕它只有一瞬间,因为在你爱的那一刻,这个世界真的是无与伦比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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