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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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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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的写作是一种对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和困惑的总结和归纳,可以帮助他人更好地理解相关知识,每一次心得体会都是一次赋予生活更多意义的机会,让我们感到活着的价值,公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律师工作心得体会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8篇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篇1

我找到了内心之所爱,不是十分光明的,它甚至有些灰暗,但的的确确是温暖的。

中午,风很大,北京的深秋,已是很冷,风吹到身上就像一颗颗的小图钉扎进皮肤里。有些许激动,提前20分钟到达了南门口,幻想20分钟以后的工作。

一位大爷,穿着破旧的单衣,拄着拐杖摇摇晃晃地走来,缓缓地坐在南门外的石阶上。

没有想到的,这就是我即将接待的当事人。他颤颤巍巍地拿出一大叠材料,诉说着3年来的遭遇:退休以后讨不到养老保险金,上有老母亲要照顾,妻子是小儿麻痹症,儿子在高中急需用钱,赴京3年无果,只能乞讨为生。这些材料中有劳动仲裁书、一审判决、养老保险合同等等,作为一个只上过一节法导的小白,面对专业的文书,其实内心是有一些慌乱的,特别是当大爷看向我的时候,我看到他眼睛里的浑浊,像是裹满泥土的石子,蜡黄色的面颊上沟沟壑壑,埋藏了无尽的愁苦和无助。我好想帮助他,想如果自己足够厉害就好了,可以当机立断给出建议,但是我的能力不足以满足我的想法。我站在师姐后面,听她们讨论仲裁合同的期限等等,师姐们似乎没有太多表现出强烈的同情,她们冷静地剖析每一份文书,就争议焦点,寻找适用的法条。或许这才是一个法援人应该有的姿态,当事人不需要太多的同情,需要的是切实解决问题,需要的是我们理性地进行分析。

想明白这一点,我接过师姐看完的文书,从当事人信息到法院判决结果,一个字一个字,都印在了我心里。心里有一个无形的声音,和我说,认真看!再认真看!原来此案的焦点在于当地到底能不能补缴养老保险。我搜索相关的信息,逐渐融入到讨论当中,克服了知识不足带来的不自信。第一次,心就像泡大的海洋球,很充实。最后因为法院的最新判决还没有出结果,暂时无法进行下一步举措,我们让大爷在判决书下来以后再来找我们,许诺这期间会仔细搜集相关资料帮助他。老大爷收起他如“家宝”一样的厚厚材料,和我们再次诉说他的遭遇。我能感受到,一个残疾家庭在申诉多年无果之下的无助,也震惊于所谓基层的勾结与不作为。我深知,不能听信当事人的一面之词,但心里还是蒙上一层阴霾。他摁着拐杖,站起来,向我们道别:“谢谢你们,谢谢,我知道你们是学生,还要学习,很不容易的。”中午的阳光被阴云遮掩了半数,北京的街头依旧车水马龙,我久久地盯着老大爷离去的背影,看着他消失在来往的人群中。此一去,便又是无尽的等待和乞讨的苦日。我没有时间想太多,还有更多的当事人需要帮助。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帮助。这两者似乎都不完全是快乐的,因为这同时包含了对接触不到的现实的被迫接受和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无力。但是,突然又很欢欣,你知道深刻体验到热爱的感觉吗?就像是一个一直漂泊的种子,找到了土地。我告诉自己,坚守这里,用心做事。

想用一位师姐的话结束此文:身处其中你可能有短暂的迷失感,但做自己所爱的事,即使在奔波的路上也能有满心安稳。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篇2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篇3

我是一名执业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省司法厅和省直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在执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

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二、遵守律协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情况;

在执业过程中,我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主动参与律协活动,并按时参加各种律协会议及培训。

三、办理业务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三类案件”情况;

四、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社会服务,参与公益活动情况;

1、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

由于是执业不满三年目前没有接到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2、社会服务情况;

执业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并成为某社会服务机构的法律义工,为社会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法治进步;

3、参与公益活动情况。

执业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献爱心,积极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公益理念。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情况及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篇4

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最困难时期,在井冈山组建起第一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革命武装,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红色革命政权,建立了第一个红色革命根据地,为中国革命开辟了一条成功之路,培育了凝聚中华民族之魂的井冈山精神,这种精神,是激励全国人民奋勇前进的巨大力量。

作为一名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应当结合本职工作,真正把“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贯穿于我们各项工作中去。

一、坚定理想信念

学习井冈山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是实现人生价值的立身之本。理想信念是一个思考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一个共产党人,在人生的道路上如果理想动摇,信念崩溃了,就会目光短浅,意志消沉,浑浑噩噩,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伟大进程中,无数革命先烈冲锋陷阵,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共产党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就是因为他们有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为之不懈奋斗,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精神动力,是党员的一种理性自觉,也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时代要求。作为一名党员,更应要牢固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在我所推行的专业化、一体化工作中,做出表率,积极工作。

二、坚持艰苦奋斗

我们的党是靠艰苦奋斗起家的,也是靠艰苦奋斗发展壮大的,作为一名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井冈山精神,就是要加快推进经济发展中,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为保障我所快速推进专业化一体化的进行,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加强党员自身修养,提高全所每位律师素质,只有树立起我所发展未来的壮大,必须走专业化,一体化的道路,当然,专业化一体化会有很多困难,但我们全所同志不忘井冈山精神,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克服重重困难,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愿望,市律协的期盼。

三、坚持实事求是,敢闯新路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曲折的道路面前不灰心,不气馁,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的分析国内外的形势,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在井冈山建立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开辟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创新道路,这条道路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进取的成功范例,成为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心一个伟大创举,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彻底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做前人没做过的事,走别人未走过的路,实事求是,敢闯新路,这是井冈山精神永葆生命力的法宝,是经过实践检验颠扑不破的真理,在任何时期都不会过时,我所推行的专业化,一体化的改革,针对当前形势,是不改不行的地步了,是迫在眉睫之时,我们没有回旋的余地,决不能光说不做,畏难,动摇坚定信念,我们全体同志要大胆创新。

四、坚持依靠群众,勇于胜利

井冈山斗争的革命史,就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光荣历史,正是因为全面履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密切联系群众,充分依靠群众不折不挠的执行党和群众路线,才奠定了井冈山斗争胜利的基础,只有切实弘扬“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积极的组织全所同志认真学习专业化,一体化的重要性,提高全所同志对专业化,一体化的认识,是我所发展的必然逝事。

当前,我们正站在新的起点,面临着很多机遇和挑战,在困难和压力面前,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时刻牢记井冈山精神,乐于奉献,自强不息,居安思危,艰苦奋斗,励精图治,自强不息,只有这样发扬革命传统,才能使这种精神代代相传,才能使我们党的事业永远向前,使我们所的工作走向全市律所的前列,工作立于不败之地。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篇5

在历时3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术语、程序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实习不仅使我在专业知识方面受益匪浅,在其他方面也获益良多。比如在为律师整理准备材料时,我学会了如何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访客来电时,我学会了礼貌地待人接物;在与同期的实习生一同完成翻译、文件归档的工作时,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收获颇丰,既增加了对行业的了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时又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暂的实习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而实习恰恰使我认识到了一些课程的价值,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自己忽视的课程。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由于时间短、专业知识不扎实、经验不足等,使我对这次实习留下了一些遗憾和困惑。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__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们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教给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篇6

回顾一年实习期的工作与生活,既有因参与办理各类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悦和满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临困难的情绪低落,自我指责,甚至是放弃。若不是亲身实践律师这份工作,或许我无法深切体会律师职业起步的艰辛。若不是曾想过放弃,也许一直未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选择坚持,是相信自己能够吸取经验教训,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完成由实习律师到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的“蜕变”。

面对工作中的瑕疵或纰漏,如何吸取经验和教训;如何克服执业初期,收入少,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的问题。根据这一年工作期间的所观所想,我记录下自己的感悟与心得体会。

一、实习律师需要良好的心态

实习律师在律所的工作岗位一般是律师助理,主要负责辅助指导律师或合伙人工作。实习律师应该特别珍惜这段时间,用心学习。特别注意不能养成工作结果依赖指导律师审查的习惯;更不能觉得自己不用承担工作失误的责任,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某次,我协助团队律师为某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及申请变更登记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待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基本备齐,准备到市商务局办理审批手续前,我发现委托方送交的文件中,各项决议的签署日期处是空白的。这是委托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还是委托方需要我方代为签署?市商务局或市工商局对此有什么特殊要求吗?这些疑问我能直接询问指导律师,请他作出指示吗?

后来,我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决议变更股东,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电话咨询各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在各行政机构官网上检索其公示的办事指南,我了解到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对其审批办理时限已作出承诺分别是4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完成了这些工作后,再请教指导律师的意见,然后与委托方进行沟通,请他们确定文件的签署时间,以便我方完成委托事项。

原来,对于自己没把握的事情,多留个心眼,多问几个人,多去了解实务操作程序,多查询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以一名执业律师的标准要求自己,才算是做好了本职工作。

优秀的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是能够积极配合指导律师或合伙人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虽然在执业经验,和执业技能上,与他们相比有一定差距。如果我们在工作态度上,改变依赖心理,以一名执业律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向师傅靠齐,便能够快速成长起来。

二、实习律师需要学会沟通

1、学会与前辈沟通

在律所,除了我的指导律师外,我有幸和其他三位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的执业律师一起工作。他们的执业风格各不相同,擅长的专业领域也不重合。如何配合他们完成工作,从共同协作中学习他们的优点,是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翻翻自己的邮箱,对于指导律师发送的工作邮件,交待的事项,是否都做到及时回复?有没有因为周末、节假日,而有些倦怠、拖延呢?有没有因为特别想做到特别perfect,而一再修改,反复纠结,直到deadline的最后一刻,终于将文件发送给指导老师?

作为律师界的职场新人,可能都会有一种期许——希望能够将自己所知所学限度的发挥,从而获得工作上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但难免有时会过于理想化。“为了100%的完美耗时耗力,不如及时提交60%的阶段性成果”这是一位前辈告诫我的。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汇编,诉讼文书的制作,检索与案件相关裁判案例,这些工作耗时耗力,但实习律师若能够主动、迅速地将这些工作完成,并及时提交给指导律师,不仅为他们大幅度减少工作量,也充实了自己的法律文件库。协助指导律师完成工作的同时,相信他们也非常乐意为“小帮手”指点一二,帮助后辈快快成长。

2、学会与客户沟通

20xx年6月份,我随同其中一名执业律师和另一位律师助理前往省内某村办磷矿生产企业完成收购项目的前期尽职调查工作。此次核查范围涉及目标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等8家企业,再加上交通不便,工作量较大。

与武汉市不同,在县级市各行政部门核查信息时,他们会要求提供执业律师证、所函或介绍信,立案登记证明或法院传票。虽然我们持有实习律师证,但遇到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配合的情况,也束手无策。

指导律师经验丰富,他让目标公司的工作人员携带开具的正式介绍信陪同我们一起前往各行政部门。在我们申请核查遇阻时,目标公司的工作人员出面解释此次申请核查的目的,消除了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顾虑,我们核查工作便能够顺利开展了。

与参与过尽职调查前期资料搜集工作的实习律师交流,大家对这项工作的辛苦都深有体会。有的实习律师遇到的不仅是各行政机关不积极配合的问题,也有目标公司的工作人员办事拖沓,态度冷淡的情况。

其实工作量不是不可以减少,关键是改变工作方法。我们可以首先与目标公司员工沟通,清楚明确的告知他们,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文件,配合外聘律师到各行政部门核查公司情况,这是双方洽谈合作,推进项目进行的必要环节。

一般而言,外聘律师进驻公司现场的尽职调查工作是在双方接洽,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如果遇到目标公司不配合的情况,可以与客户沟通,请他们与对方协调。亦或者在尽职调查开始前,客户及目标公司,各中介机构共同召开协调会议,确认初步核查范围,并根据尽调的实际情况,及时与客户、各中介机构沟通,随时作出调整,从而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

三、实习律师需要学会自我激励

有一段时间,我感到特别迷茫、焦虑。越想尽善尽美,工作中越是容易出现小失误。文件未及时归档,发给指导律师的邮件中有错别字等。每次出错后便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晚上睡觉前,想着明天还有尚未完成的工作,今天的工作中有了哪些不该犯的毛病,迟迟不能安睡。早晨醒来,经常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压力。这段自我挣扎的过程,特别难受。

直到我按照蔡律师和指导律师的要求,开始整理自己一年的工作,静下心来翻看过往的工作日记,原来在忙忙碌碌的一年时间中,自己有幸参与各种不同类型案件办理,学习了不少知识,增长了不少见识。

实习的过程,提供给我们了解自己的不足,逐步纠正,培养自己独立工作能力的机会。比如学会针对文件内容,检索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法条发现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学会努力,用心的完成一项工作。这真是一段特别丰富,充实的职业成长经历。

回想起每次收到指导律师、客户的一句“辛苦了”或者一个“点赞”的表情符号,其实特别开心。因工作而感到的疲惫,顿时烟消云山。

我逐渐明白了,与其纠结于每一点工作的瑕疵,倒不如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失败是成功之母”与“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也”,如果将这两句话结合起来体会,积极的从细节处完善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积累工作经验,总结自己的工作方法。在自我认识,自我总结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并认可自己。从而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多与指导律师沟通,珍惜每次交流的机会,了解成长的过程,学会克服挫折,学会享受进步带来的喜悦。

四、结语

一年实习期满,按照规定可以向司法局提交执业律师申请。但是从执业起到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需要的是更多年的磨练。“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进的路上必然有艰辛和坎坷,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我相信坚持不忘初心,珍惜在律师事务所学习、磨练自我的机会,便能早日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回顾一年实习期的工作与生活,既有因参与办理各类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悦和满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临困难的情绪低落,自我指责,甚至是放弃。若不是亲身实践律师这份工作,或许我无法深切体会律师职业起步的艰辛。若不是曾想过放弃,也许一直未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选择坚持,是相信自己能够吸取经验教训,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完成由实习律师到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的“蜕变”。

面对工作中的瑕疵或纰漏,如何吸取经验和教训;如何克服执业初期,收入少,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的问题。根据这一年工作期间的所观所想,我记录下自己的'感悟与心得体会。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篇7

xx年6月29日,从深圳市律师协会取回了我的小蓝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至今已经过去了1年时间,实习期已完美落下帷幕。实习期间,我的指导老师欧阳莉娜律师因个人发展战略选择,从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转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我亦于20xx年的2月跟随其一起转至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继续实习律师工作与生活。

俗话说“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一年的实习期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时机。实习期间,在欧阳莉娜律师的指导下,我自己的实务经验从零开始慢慢累积,将以前学到的理论知识更好地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深化。现在此,本人对一年实习律师的工作与生活上作一回顾:

一、感恩

实习期间,欧阳莉娜律师对我影响颇深。我的指导老师欧阳莉娜律师,今年已经是她执业的第15年头了。欧阳莉娜律师是国际法硕士研究生,但她长期钻研于公司法、公司治理,颇有自己的一番见解。客户对欧阳莉娜律师的工作是高度认可的,我认为这是源于她在处理各类法律服务问题的刨根问底,其从不因认为自己是法律职业老手而掉以轻心,而是忠于“法学体系博大精深”,精细地检索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判例等,将每一细节落实,抽丝剥茧。她时刻保持学习的激情,也经常鼓励我加强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和法律实务实践……

实习的前期阶段,在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在欧阳莉娜律师的指导下以及团队中关军章律师、欧阳劲松律师以及陈孟彬律师的帮助下,我自己的实务经验从零开始慢慢累积,将以前学到的理论知识更好地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深化。

实习后期的五个月,十分幸运地转至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继续在欧阳莉娜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律所组织的各类型学习培训、模拟法庭以及文体活动,与律所大咖思想碰撞,争取每一次的学习机会,培养自己独立的执业能力。

在此,我感恩所有帮助我的各位律师前辈,向为我在实习阶段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二、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以前父亲常教育我“先做人,后做事”,我认为父亲说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律师职业生涯的开始。作为律师界中“初学者”的我们,首先最需要的是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在我的理念中:律师,应是受正确价值与良好道德观念所支配的文化人;应当具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价值观;应当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应当为人诚信,表里如一,不简单以赚钱、名气衡量律师的成功与否;应当积极地共同维护法律共同体,恪守法律尊严。以上几点并不是喊口号,在我看来,若您将以律师作为自己终生职业,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是您律师生涯开始的首要选择。

三、律师道德素养

一年的实习律师的生活深深让我感受到,倘若要在律师职业生涯越走越远,我认为必须具备以下的道德素养:

1、勤奋、自律

在律师职业道德中被谈论最多的便是毫不松懈的勤奋。学会自律,坚持毫不松懈的勤奋,法律殿堂大门必定会为你打开。同时,律师需要处理最麻烦的事,面对最麻烦的人,只有坚毅的品质才能让法律人永远不放弃自己的追求和使命,才能在最绝望的时候寻找到希望。

2、智慧

智慧是万物对环境反应的发展形式,正是人类的智慧使人成为了地球的主宰。法律服务工作需要智慧,特别是在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利益关系的处理上,更是如此。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是和不同层次的人打交道,打交道的内容主要是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如何平衡和处理各种复杂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高超的.智慧。

3、保持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的激情

律师的专业就是通过我们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规避风险,因此专业能力是律师安生立命的条件,是实现律师人生价值的前提,也是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优良服务的要求。在法律日益更新的今天,律师必须保持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的激情,吃透每一环节的法律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客户的权益。

4、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互尊重

法官、检察官是为国家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律师是为社会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工作侧重点虽然不同,但从保障国家法律正确有效地实施这一角度讲,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因此作为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份子,应当相互尊重,相互达成良性的沟通。

5、做一个有思想的律师

思想成就了人的伟大,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思想的伟大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目光短浅和心胸狭隘是思想的大敌。有些律师把眼前的利益摆在一个绝对重要的位置,把自己专业的发展、把自己的职业发展放在角落,舍本逐末。看到别人的进步不是反思自己的不足,而是埋怨命运给予别人更多的机会。在我看来,只有有思想的律师才能在日复一日的艰苦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达到自己理想的彼岸。

四、执业技巧

实习期间,我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民商事诉讼以及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中。下面主要谈谈关于民商事诉讼的几个技巧总结:

1、采用阶段方式管理,分4个阶段:

(1)接案阶段

此阶段,首要工作是核实委托人的身份。可通过要求委托人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企业的名称是否变更等方面出发。如委托人为法人,通常可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查询公司相关信息。其次,为案件制作一张案件联系表,清晰记录客户、对方客户、承办律师、合作律师以及法官、书记员等联系信息。最后,在案件中附上案件进展明细表,在内详细登记已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时间。

(2)承办阶段

案件承办后,律师应当进行全面的检索工作:如相应的法律法规,相似的案例,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的重要论述,不同法院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的不同做法。全面检索工作后,认真核对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并不时发送备忘录,备忘录中可包括对案件的事实及背景情况的记录,尚未了解的问题,需补充的材料和证据,优势之处与不利之处,律师提出的关于可见的切实可行的策略和办案计划,以及需客户决定的事项及时限等。

承办阶段最需要重视必定为法律文书的撰写:起诉书请求明确,事实理由详尽但简明扼要;答辩意见要注意是应当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书面答辩意见,意见中需逻辑严谨,理由详尽且清晰阐述。

在证据处理时需重视证据起到的作用,关注证据三性,尤为认真准备关联性。在提交证据时,要装订打码,可在需要关注的地方予以标记,帮助法官更快地了解证据,让证据经整合后达到高于代理意见、辩论意见的高度。证据整合虽重要,但仍需把握委托人提供证据的风险,首先核实证据的原件,在证据解读时要求委托人书面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并由委托人确定律师证据提交的策略。

(3)庭前、庭审阶段

在庭前准备阶段,可简单地通过思维导图、百度脑图等软件做一法律关系图,通过图示化方式清晰了解整个案件的法律关系,为在庭审阶段回答法官提问做好准备。另,需准备好代理词纲要,对案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做好论述的准备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有效引导庭审方向。

在庭审阶段,做好开庭实况记录。辩论发言,应紧紧围绕着案件争议焦点和庭审调查的重点进行。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阐明观点和意见。对庭上提出的新证据、新理由以及新事实,及时调整自己的代理思路,重新考虑自己的发言提纲。不必面面俱到,但应重点问题说到谈透,以引起法官的注意,双方已经达成共识的观点不多重复,只须作概括说明。辩论发言要切中要害,具有针对性,论证要准确,反驳要有力,观点要鲜明,逻辑要严密。对法庭调查过程中,无争议的案件事实,一句代过即可。

(4)庭后工作

庭后,告知当事人庭审情况,进一步完善庭审意见,提交代理词,并继续跟进案件的情况,掌握案件节奏,将案件情况填入案件进展报告,及时向客户报告,助于客户了解案件。

若判决结果下来,要马上分析承办法官判决的理由。分析法院认定事实是否清楚、使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之处,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就是否上诉问题,要争得当事人意见。

2、整理卷宗

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双方的主体资料,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以及相应配合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就可以快速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

3、风险控制

民商事诉讼实践中,风险告知这个环节是十分重要的。因客户对法律不了解等原因,客户常常会不满意诉讼结果,容易把情绪发泄在律师身上。年轻律师经验不足会使自己不善于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矛盾。因此,诉讼前的风险告知尤为重要。

五、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

xx年11月21日-xx年12月16日,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的组织下,我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主要围绕了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的管理、考核,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素养,以及各类专业的基本技能、实务经验介绍等方面展开。其中以下两节课使我印象最为深刻:

1、张善华律师所讲授的《新常态下的律师执业技巧探讨》让人尤为深刻。其总结,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需掌握多方面的本领和技能。如,出庭技巧、法律文书的起草、风险控制、谈判的技巧、调查取证以及与当事人、公检法人员的相处之道等方面,其均运用其亲身实例为我们分享实务经验,尤为宝贵。

2、冯东律师所讲授的《细节提升专业》一课,讲述了民商事诉讼仲裁流程管理,其主张律师必须注重“品质”,体现在“专业”、“细节”、“及时”、“认真”。其观点点鲜明而且实用。课程结束后,在民商事诉讼的流程管理中我也加入了案件联系表、案件进展联系表等文书,使得案件流程清晰明了。

在此,感谢深圳市律师协会给予的一个月集训时间,虽短,但精,让人回味无穷。

六、总结

综上,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与生活充实而美满,但也发现自己的不足,望自己可日省吾身,也希望自己可顺利通过实习期面试考核,成为的一名真正的律师。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篇8

4月19日至28日,我们参加了司法厅在安徽司法警官学院组织的《20xx年宁夏律师公证司考业务培训班》。期间,我们聆听了《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行业改革发展的几个着力点》《公证工作改革与发展》等8堂专题讲座,观摩学习了安徽徽元公证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先进经验。特别是通过观摩学习与座谈交流,使我们切身体会到大省的大作为。既让我们亲身体验了安徽省律师公证等业务工作的发展速度,也让我们直面感受了发达城市的工作节奏。

几天的集中学习,给予了我们一些体会和启发。

一、对安徽省律师公证工作的感受

一是信息化建设通盘推动。安徽省全方位、整体设计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了每个律师所、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社矫安帮等工作数据都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和监控。同时,推动了与公检法等部门间的大数据交流和资源共享,使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助推全省经济发展中拿到了一定话语权。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依托信息化建设,健全了法律服务网络,整合了法律服务资源。同时,推行电子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三是律师行业向新领域转型较快。由传统的诉讼业务为主,逐步向证券业务、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转型。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律师所,培养律师经济先行思维,注重律所文化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凝聚力不断增强。诉讼业务所占比重下降,但律师业务收入却明显提升。

四是公证行业健康发展。对公证机构进行了合理整合,针对公证行业发展每年都确定一个主题活动,从公证质量、标准化建设、服务窗口建设、公证便民惠民服务等方面,有力提升了公证服务水平。

二、与发达省市之间的工作差距

一是信息化建设滞后。与安徽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相比,银川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处于初始阶段,也仅依靠上级部门做到可利用网络传输文件、发布动态、召开视频会议等方面。内网建设仅推行到县(市)区司法局一级,基层司法所、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没有建设内网。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较弱。银川市组织实施了司法行政惠民工程,目的是把法律服务工作最基层、最前沿阵地建设好。通过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更好发挥服务效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缺失,导致各县(市)区形式不一,职责不清、功能不全。

三是律师执业领域不宽。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决定着各行业的发展取向,受宁夏落后区情制约,银川市律师大体停留在传统行业执业。当然,“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以来,银川市基于前瞻考虑,成立了全区首家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尚处于摸索阶段,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开展非常少。同时,由于政府购在买法律服务方面力度不够,律师担任各级法律顾问的积极性也不高,向非诉讼方面发展仍是短板。

四是公证发展不均衡。全市5家公证处,性质各不相同。行政和事业单位体制的,有财政保障,公证工作发展保守。自收自支和自主经营的,业务拓展较快,问题也随之而来。

三、学习后的体会和启发

培训学习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银川市律师公证工作,需要进一步找准差距、总结经验,集中力量放大优势工作效力,使其为推动发展产生集聚效应。

一要主动迎合信息化建设。推动银川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需要顶层设计。要加强与司法厅和市委政法的沟通协调,通过上级部门做好信息化统一布局。同时,要结合智慧银川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员电子信用档案和信用记录,健全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各项业务数据信息和队伍建设信息库。为实现与全市的信息化平台有序对接打牢基础。

二要努力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以来,银川市依托中阿博览会、综合保税区等重要国际平台,成为我国中西亚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随着对外开放步伐加快,银川经贸交流活动日益繁荣,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也将越来越多。我们要抓住这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主动引导律师行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中阿博览会和“两区”建设,在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拓宽业务。所以,我们要借助北京大成的涉外法律服务资源,着手从搭建网络平台、召开主题研讨、加强专业培训、抓好人才培育、发展中心会员、举办涉外论坛、服务中阿贸易等方面开展工作。要协调银川市律协与北京大成总部、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邀请涉外法律服务专家、高校教授、企业代表、本地律师和相关部门共同研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大计,建立银川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同时,要组织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深入各个园区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服务范围,、提升知名度、塑造团队形象。

三要着手建立公证案例会议分析制度。银川市公证行业的发展大体是稳步的。下一步,主要是按照司法厅司法行政改革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目前,提升公证质量的关键还是在于推动交流学习。由于我市5家公证处性质各不相同,公证员参加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所以,我们要求5家公证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每个处准备1—2个自办公证事项的典型案例。我们组织5家公证处主任和业务骨干共同开展分析研讨和交流学习。针对公证业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采取会议分析形式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四要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这方面,主要是继续实施好司法行政惠民工程。主要是依托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村居和社区调委会、法律援助组织建设60个集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行政惠民服务站。可以说,司法行政惠民工程实施好,我们就能把服务群众的最基层、最前沿阵地建设好,也就会有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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