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的读后感让我们在阅读中找到自我,探索内心的真实感受,读后感是对情感的升华,让我们将书中的感动转化为生活中的行动,公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书的读后感1500字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1
在读完《海底两万里》后,我觉得它的作者儒勒.凡尔纳,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更有美国在冷战期间制造出的第一艘核动力潜水艇以鹦鹉螺号命名,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是凡尔纳著名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在漫长的旅行中,作者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纳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乘坐的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途中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龙纳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2
这本书可是大大的有名,马尔克斯的成名之作,也是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赞誉之词太多了。
不过读马尔克斯的文字和小说,耐心是不可少的。前两年读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已有体验:一定要坚持,看到30页之后,才能慢慢的读出感觉。一是习惯了他的文字风格,能慢慢感受到这种文字的魅力,二是也能够慢慢进入情节了。他的小说里的人物名字比较长又特别,记不住又不大习惯。从网上下载一个人物关系图,搞不清关系时对照一下,就不至于太糊涂了。
这本书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从网上搜了一些魔幻现实主义的资料。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将日常生活转化为令人惊叹的非现实。从本质上说,魔幻现实主义所要表现的,并不是魔幻,而是现实,魔幻只是手段,反映现实才是目的。
可说实话,我并不大喜欢过于魔幻的现实描述。如果没有魔幻色彩,可能会少点肆意挥洒、渲染夸张、情节的跳跃和推进,但也许会降低点阅读障碍和理解的难度。受其影响的中国作家里,陈忠实写的《白鹿原》,相对就魔幻色彩淡一些,读起来更舒服。
这本书的第一句话被奉为小说经典式开头。“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为什么这句文字在文学界具有那么高的地位和评价?说实话,起初我也不能理解。后面看完了这本书,了解这部小说的内容情节,再搜了一下网上的评价,还真的感觉不简单,能感受到了这句文字的魅力。网上对这句话有一个感悟评价我觉得特别好,“时间被轻轻折叠起来,现在与过去有了神秘的连接”。从情节上看,仔细品味,这样一个开头确实能起到设置诸多悬念、引人入胜的效果。毫无疑问,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本书的第一主角,第一句开头就让主人翁出场了。可为什么他面对行刑队?面对死神和生命终结,为什么单单想起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见识冰块对他的一生产生什么深刻影响?父亲为什么带他见识冰块?一句开头,给了读者那么多悬念,实在是高啊。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部分。从结婚、起义、革命到被捕面对行刑、逃走、凯旋、停战、战争结束。读起来非常震撼。读后感读了这段文字,就能一定程度了解拉丁美洲的政治、革命的本质。这部分,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词是“行刑”。真的应了那句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可革命、打仗到底是为了什么,还真说不清楚,最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说了一句,“打仗是为了自尊”。
伟大的作品,需要多读几遍。我承认我费力的坚持读完了第一遍,渐渐喜欢上了马尔克斯的文字风格,和书里诸多的富有哲理的语句。后面有时间一定会再读这本书。也许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体会,读出不同的味道。因为作品里有鲜活的人物形象,无论何时,现实中都能找到原型,与你了解的或认识的人物对上号。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地方,费尔南达的抱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费尔南达是奥雷里亚诺第二的妻子,出身于一个戒律森严的落魄贵族家庭,不但自己也让全家人陷入阴森的教条之中,又做作自大、有超强虚荣心、喜欢唠叨抱怨。书里描写费尔南达的一次满腹哀怨,一口气下来整整用了两页半纸,而且中间几乎都是逗号(有几个顿号和一个省略号)没有句号。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3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4
今年暑假里,我认真阅读了美国作家哈伯德写的《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被书中罗文身上折射出的对工作敬业、忠诚、勤奋所折服。
作者在书中描述了一个令人难忘的英雄故事。故事中的英雄罗文,当时美西战争爆发,美国总统麦金莱急需一名称职的特使去完成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给加西亚将军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罗文承担了这个任务,他没有任何推诿,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
毫无疑问,罗文取得的成功并不是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进取精神,这就是忠诚和主动性,就是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从和荣誉的精神。
中国有句古语:“君子以厚德载物”,“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做人,做事首先要有好的品行做基础,另外的启示就是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要总想做这件事会给自己什么好处,会得到多少花环,荣誉。重视的是无条件地主动完成任务而不是其他。如果罗文总想着完成送信的任务后自己会成为英雄的话,可能就完不成任务了。
读完《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我看到了罗文的敬业精神。敬业具体表现在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等,其中糅合了一种使命感河责任感。罗文凭着对工作的敬业精神,客服种种困难,把信送给加西亚,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身边一些人,不珍惜自己的工作,这山望着那山高,不勤奋工作,发牢骚,结果被炒了鱿鱼,后悔莫及。我也看到一些像罗文一样敬业的人,他们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对工作投入的热情越多,决心越大,工作效率就越高,从优秀走向卓越。
罗文中尉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以军人荣耀为信仰,他一直在告诫自己“我必须成功,我必须找到加西亚,把信送给他。”这就是他对自己所在的组织和团队的忠诚啊!不是有这样三种人吗?第一种是具有良好品行和能力的人,是可重用之人;第二种是具有良好品行,但能力不强的人,是可用之人;第三种是虽然有能力,但是品行不端的人,是绝对不能用之人。可见忠诚是衡量一个人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志。因此我们做事要忠诚于自己的工作,更要忠诚于我们所在的组织和团队。成为一个真正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书中还提到了一种观点:“每天多做一点”。现在很多人工作时往往是抱着应付的态度,即把老板或领导规定必须做的事情做完就行了。这样的话,只会使自己永远处在被动的局面,换句话说,这样无法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书中给出了这样一个例子,艾伦在一个周六的下午放弃了自己喜欢的球赛,多做了点事情,结果不仅为自己增加了1000美元的现金收入,而且为自己带来了一个比以前更重要、收入更高的职务。艾伦并不是速记员,他也没有义务留下来帮那个律师做速记,可他还是留下来帮了律师的忙。他能这么做,反映出他具有助人为乐的内在品质,正是这种良好的品质,使他获得了现金收入和更好的职务。每天多做一点,并不会占用自己太多的时间,却可以让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何乐而不为?
我们要学习罗文的崇高品德,对待工作要积极主动、开拓进取、勇敢智慧、坚定忠诚;我们要坚信只有投入才有回报,只有忠诚才有信任,只有主动才能创新;我们只有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学习,拓宽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增强主观能动性,这样才会有良好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在关键时刻独当一面,才能敢于接受任务并且圆满地去完成它。
这本书畅销不衰,风靡世界,主要是它倡导了对工作的勤勉敬业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推动企业、单位和社会发展的。它告诉了我们应该怎样面对自己的使命,怎样把信交给自己要找的“加西亚”而成为英雄。
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我读后,自己的精神得到了一次升华,愿我们将书中所体现的敬业、忠诚、勤奋精神落实到我们的工作中,原则做事,本色做人,做一个像罗文那样的人,把信送给加西亚。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5
今天终于将费老的《江村经济》细细品完。真的是挺惭愧的,由于一些琐事,我前前后后近三周才读完,由于不是一口气,所以下一次读的时候都要把前面看的再温习一下,虽然觉得看的挺通的,但是这种效率,我自己都汗颜…
我觉得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就是体悟到了社会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从作者阐述的方方面面,可以看出作者对社会制度的功能分析的细致程度。而且,这种分析不是纸上谈兵,它结合了实际需求,是在一定的高度上避开政治立场、仅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所做的调查和研究,这反映了作者实事求是的立场和客观务实的科学精神。
本书行文通俗易懂,没有晦涩的名词,以一种平易的叙述方式描述了开旋弓村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结构清晰、逻辑清楚。第二章说明了为什么选择开旋弓村作为调查对象以及开旋弓村的大致情况。第三章到第六章是描述的当时中国农村的特点,介绍了开旋弓村的实际情况。从第七章开始,是这本书的重点吧,分别描述了开旋弓村的生活、职业分化、劳作日程、农业、土地的占有、蚕丝业、养羊与贩卖、贸易和资金。其中对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土地的占有这一章,土地真的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之于农民如同水之于鱼,没有水,鱼无法存活。同样,没有土地,农民也将无法生存,所以当土地只属于地主阶级时,农民最终会受不了剥削而起来反抗。
但是,现在土地公有化了,农民有了土地的使用权,他们生活就变好了吗?我无法给出直接的答案。近年来涌现的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或许能给出一些回答,他们有的甚至是将家里的土地荒芜,也要到充满诱惑的城市来用低端的劳力赚取他们认为比种地强的价值。是土地不够?还是土地质量不好?又或许是土地带来的经济效益太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化的深入,农民和土地的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和探索。或许,这就是我所学专业“农业推广”的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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