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进步让大家懂得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将这段时间的所得思考清楚,就会发现写心得体会并不难,公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法律法规已培训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法规已培训心得体会篇1
法律是在我们身边不可缺少的一个东西。因为有了法律,未成年儿童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人民才能平等;社会才会和谐;坏人们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们未成年儿童受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未成年人,现在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也是因为这个特殊阶段决定了我们将来的素质、心理、态度等等。而在于这个阶段的孩子会有很多不同的心理变化、会叛逆、走上歪路等等。在生活中,孩子的人格尊严常会被监护人、教师或其他人侵犯,这已严重伤害了孩子的人格、自尊心和自信心。就比如我的父母对我的态度:有的时候因为课外学习的一些不认真或提出的意见,他们就会用语言来侮辱我、打我,就算我再怎么跟他们交流、谈心,他们也一直认为我只是在找理由来逃避现实,并且跟我讲一堆对我没有意义的话语、不尊重我。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了,我也经历了很多次,伤心了很多次,导致我现在已经完全不想理会他们,也在私底下指责他们。也是因为这样,我每次上学都觉得老师只要说那些父母对我们多好的话,我都觉得这是错的。我也开始渐渐地疏远大家,开始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件事情到现在,我只要一想到,就觉得我很委屈、生气,想很多很多的事情。
我觉得监护人和老师有义务来用正确的方式来教育我们,而不是用语言攻击、暴力来解决问题。“棒棍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育。也许,有许多中国的家长因为这句话,来教育自己的孩子,也正是因为这种教育,使无数孩子失去自尊心、自信心、走上歪路。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监护人或教师要是真的大打出手,我们有权利把你们告上法庭。
教育孩子,监护人和教师要以身作则,如果你们教育孩子是用辱骂、暴力的话,那么这对孩子的一生都会有影响,会对身边的一切的认知产生影响。只有用正确的方法来教育孩子,才能让孩子天天快乐的成长!
法律法规已培训心得体会篇2
近日,有幸参加了培训班,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知识,收获颇多。
我们每个人都有劳动的权力,每天我们都在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来为社会、为企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正是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而设立的。《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与我们的关系非常密切,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非常有必要。
通过老师的讲解和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我了解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些基本权力,如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权力与义务相辅相成的,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外,我比较关注的一点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提倡劳动者参与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这说明,国家鼓励职工通过参与群众性竞赛、创新活动,提升劳动效率,改善劳动结果,也为劳动者提供了创造价值、展示才华的机会。
我们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该说,能够非常规范的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合同签订也比较规范,能够按时、规范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与达到工作年限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管理技术人员、维修工等的加班问题,以及日常加班的待遇问题等。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更应该在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健全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安全卫生保障条件,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保障和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创新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推动“转调创提”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吨钢挖潜300元目标的顺利实现。
法律法规已培训心得体会篇3
从9月份开始,芗城大队组织我们这批交通协管员进行培训,加强交通协管员业务素质、科技文化素质、体能素质等。
我是这次新招收的协警,对于交通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知之甚少,而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更是不熟悉,很多程序都是遇到一项学一项,在劝导群众的同时,我更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在面对交通情况日趋复杂、势必要求我们要有业务强,素质硬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在这两个月的训练中,大队分为两种训练形式:一种是指挥手势与队列的训练,另一种是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前者是锻炼了我们的身体,磨练了我们的意志,促进了我与同事们的感情,更是在锻炼我们的心态,在面对困难时不急不躁的心态,有效的改善了我们的精神风貌,提高了我们的综合素质。后者则是对我们加强了思想教育,并让有关领导培训我们业务上技能和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会上,许大队长也对我们协警提出了四个要求:珍惜工作、自信、自强、争当表率。
通过这两个月的体能训练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个人素质方面得到了很好的提高,在集体荣誉感方面也增强了,最重要的是我也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对工作的热爱,对职业的正确理解,让我更多了一份责任感,也正是这份责任感促使我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促使我尽心尽责,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促使我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促使我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效率,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协管员。
法律法规已培训心得体会篇4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它就像一把锁,让我们有一定的约束,让你不能做一些出格的事。
有的人可能会说,法律总让人没法自由,天天都被压制着,让人实在是受不了。可是,要是没有法律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地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到处都有小偷,杀人凶手,交通事故不断发生……没人去管他们,社会就会乱了套。那才叫让人受不了。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有些已经可以上学的小孩却因为父母没钱,或者父母重男轻女不让女孩子读书,这时就会有《九年义务教育法》来保障这些儿童的权益了。只要是适龄儿童就必须要上学。不然小孩的家长就要受到惩罚。国家为了鼓励那些实在没钱的家长让小孩上学,就设立了公立学校。这样小孩可以上学,家长又不用担心学费的问题。
要是有家长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比如家庭暴力,比如拐卖儿童等等。这时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这些儿童的合法权益了。未成年人同样享有生存权、发展权、教育权以及受保护权。任何人都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这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法律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法制在大家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它就是一条底线,只要我们做到了,也就能自由、快乐地生活。
法律法规已培训心得体会篇5
参加集团公司的法律培训对于我来讲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新知识的机会,因此我倍感珍惜。在这学习的一天时间里我不仅学到了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等具体的知识,同时更重要的是我认识到了我们公司法务肩负的责任。
接下来我就对学习到的三个方面具体知识进行一个回顾。上午的第一堂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袁凤带来精彩的授课,内容主要是关于企业法律意见书的写作。袁律师首先谈到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不仅是非常基本的一项技能,同时她也指出这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沉淀。但是这并不意味这没有捷径可循,袁律师给出的建议就是对于基本的格式要有完整的了解和掌握。
山东省国资委就此专门出台过《关于国有企业法律意见书的书写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了完整的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包括:1.标题2.主送对象3.正文4.附件5.落款。同时也指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法律意见书必须要有以下的内容:1.事实分析2.材料分析3.法律依据4.法律论证5.结论性意见或建议6.相关事项的附带说明。
而对于写作要求她提出(一)主旨明确(二)标题恰当(三)逻辑结构良好。要做到胸中有沟壑,基本逻辑结构是事实概要—当事人目标—分析与建议—结论。(四)遣词造句要简约,准确,使用法言法语和特定表达方式,杜绝使用主观性的语言和猜测。(五)事实清楚。对事实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阐述,对法律思维和写作都非常关键。
(六)法律适用准确。它是法律文书成立的前提和基础。她给出的建议就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检索工具小心谨慎进行求证,也可以咨询发文机关、咨询专业人员以及寻找相同案例。在授课的过程中袁律师始终通过列举大量实例使得这些知识变得容易理解,对于我确实是受益匪浅。
第二节课是由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资深律师邓亚岚来讲授。题目是《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邓律师的讲授风格是很亲切和接地气。开场就和大家聊起了自己一路以来的学习和成长经历以及寻找与我们的共同点以拉近与大家的距离,调节课堂相对沉闷的气氛。
首先她谈到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认识,那就是公司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其实是相互依存的一种关系,双方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可以避免的法律风险。其次她比较了公司法务人员和律师的各自特点。公司法务人员的优势是:忠诚度高、成本偏低、熟悉企业、沟通方便。外部律师的优势是:见多识广、多角度分析、客观中立、专业精神。再次,她指出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法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1.法务人员的低位比较低,企业领导层的法律意识还不够。2.待遇不够好,留不住人。3.人数少,规模小,责任分工不明确。
接着她提出有效解决的方式就是要内外互补,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构建公司法务新格局。这里分为了几个阶段,初期外部律师和公司是一个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这取决于领导的作风和价低则得的市场导向;期中双方在取得相互信任以后就是合作互补的关系。法务人员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或每一个项目完成以后对律师的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和监督。律师对法务工作提出优化改进,提出意见建议;最后,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双方持续负责。同时邓律师举了交通建设集团的从破产边缘到现在发展态势良好的真实事例表明公司的发展壮大是与法务人员水平的提升是呈正相关趋势的这样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总之,听了邓律师的讲课我更好的理解我们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需要相互理解,高效协作,既是对企业的负责,也是更好完成自身工作的现实需要。
下午是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主讲。主要是讲授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他首先向大家指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接着又依次对这三个方面的权利规定及保护措施予以详细的介绍。
法律法规已培训心得体会篇6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一听到“法制”、“法律”这些庄严的词,大家一定会觉得它离我们非常遥远,但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不论是一条法律,还是一个制度,或是一个警告,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如果没有了《交通法》,交通将会瘫痪,道路被围得水泄不通,人们无法出行;如果没有了《刑法》,人们的生命财产无法得到保障,社会治安混乱一片;如果没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上将有很多残疾孩子被遗弃,他们的生活没有保障;如果没有了《环境保护法》,地球上到处都是废弃物品,地球将变成一个大垃圾场,人类无法生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它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命、幸福生活和所有的一切。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6岁的小男孩在被犯罪分子绑架后,机智地成功逃离后,及时拨打了110报警,危急时刻警车赶到,抓住了犯罪分子。他成功地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了自己,使 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但是在我们身边也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随意闯红灯,或者因酒后驾驶而将人撞死撞伤。这种知法而不守法的行为,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还有一些不良行为,比如同学之间因为一些小事而挥舞拳头,动用暴力;明明看到“请勿践踏草坪”的牌子,却视而不见仍旧走在上面;高年级的同学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财物…….不要以为这只是一些坏习惯,古人曾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些不良行为如果不改正,就很可能会触犯法律。
作为生长在法制社会的我们,从小就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远离坏习惯,做一名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理想远大、勤奋好学、追求上进、活泼开朗的四好少年。
法律法规已培训心得体会篇7
今天,我们跟随田书记学习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这个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下面从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鉴于这些新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体法。比如,我局聘用的门卫何师傅,打字员小李等这些编制外的劳动者,就要与他们签定合同,这个合同就是他们维权的依据。
二、劳动合同新增了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时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学习掌握了劳动法给予我们的这些保障,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会有作用的。现在我们的工作好象还用不着这些,因为有单位领导在为我们操心.但如果有一天,当我们去哪再就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这些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当然,我们学习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素质,为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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