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可以指导我们在道德和伦理方面做出正确的选择,通过心得体会的写作我们是可以让自己的感受有文字的表达的,以下是公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为热爱而活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为热爱而活心得体会篇1
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生活质量也不段的提高,可是这意味着,人身体抗压能力不断下降,无法治疗的疾病逐渐增多,以前我不懂,生老病死所带来的痛有多少,至到爷爷去世那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亲人的离去,是这样让你难忘,当看到爷爷面无血色,挣扎着看向我最后一眼最后不舍安静的离去的时候,我才明白,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至到如今,每每想起,眼泪还是不停的流下来,也许这就是亲情。 这就是爱。
生命如此的珍贵,可是我们无法把握自已的生命,只能在未知的时间
来充实自已的今天。记得汶川地震时,谁知
能要走了这么多人的生命,是否在上天看来,人
只不过是不起眼的小蚂蚁,他给人们的惩罚是如此的恶
也许我们能做的只有默默为他们祈祷,祝同胞们一路走好。 一切的一切,不是我们不热爱生命, 是我们无法预示未来。其实人们还是很向往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也一样,有时活在幻想中,虽不实际,但心情舒畅还又何不可?还记得有一首诗句是这样说的,草在结它的籽,风在摇它的曳,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门是矮矮的,阳光照进来,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我总是读给班内的老师听,这首诗让我感受到在静静的世界里是如此的美好,正如时光如水,生命如歌......
为热爱而活心得体会篇2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扫天下何须扫一屋”。
东汉时期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院内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
推及己身,也曾有一事令我羞愧难当。大学生涯中的第一次公益劳动,我和舍友还有班里的几名男同学被分到一起打扫男生公寓,楼管叔叔让我们几个女生拖楼道擦扶手,让男生去打扫厕所。第一天还好,认认真真地把楼道扫了一遍之后又拖了一遍,但是用了两个小时,下午去的时候楼管叔叔说拖楼道的方法不对,拖把没有洗干净,拖一层楼起码得洗四五遍拖把,还说早上我们只洗了一遍,整个楼道拖得乱七八糟的。听了叔叔的话之后就不敢再偷懒而是去多洗几次拖把。 因为打扫的过程越来越熟练,第三天的时候,我只想早早的打扫完回宿舍,就把两层楼中间的楼梯偷懒没有拖,本想存点侥幸心理开溜,可是被叔叔发现了。他问我是不是没有打扫,我支支吾吾的说好像打扫了,可是他把我拉到下一层让我看。果然,拖过的干干净净,没有拖的地方一层浮土,踩过的脚印清晰可见。我羞愧的紧,赶忙重新认真地拖掉,之后的几天我一点都不敢马虎,也不敢再存侥幸心理。在家里,我几乎不做家务,父母经常说我,可我从没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通过那次公益劳动,我明显觉得自己比别人差了很多,速度慢不说,态度还不端正。“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所以,在第二次公益劳动中,我端正了自己的态度,认真的完成每项任务,并且,在做完自己的工作后,还帮其他同学干,楼管阿姨连连夸我,说我一看就是经常做家务。听到这话,其实我很不好意思,如果阿姨知道我上次所犯的错误,她还会不会这么夸我呢?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为第一次公益劳动表现的行为而羞耻,幸而我的不文明行为得到了制止。
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劳动最光荣。”我以前没把劳动当回事,即使劳动,也是被动的,态度极不端正。通过两次的公益劳动,使我深深地明白了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初次公益劳动时,那位叔叔严谨的态度让我改正了自己的错误,也正确地认识了自己。学校有意识地让我们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让我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抵制了我轻视劳动的思想,改正了我对待事情敷衍了事的态度和好逸恶劳的坏习惯,使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也同样培养了我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的精神,陶冶了我的情操,增强了我的社会劳动能力。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认认真真的做好每一件事,端正态度,发现错误就及时改正。我会永远热爱着劳动!
为热爱而活心得体会篇3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为热爱而活心得体会篇4
?热爱生命》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的作品,这是我读的这位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了,依然跟读第一步作品时的感觉类似,震撼又真实。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没有忍受过饥饿的一代,我们只知道饿了的时候肚子会咕咕叫想吃东西,会心慌不能专注做事情,顶多会有些像我似的饿久了会胃疼的,饥饿带来的痛苦我们是没有亲身体会的。在《热爱生命》里就讲述了这么一个饥饿的人为了活下去一步步艰难前行寻找生机的惨烈故事。长期的饥饿是什么感觉?主人公在饿的初期只觉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显感觉到;饿的衰弱了,会饥不择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么一丢丢;饿的虚脱了,会扔掉一切阻碍活下去的物质,包括现在诱惑力最大的金钱; 饿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产生幻觉,意识逐渐不再清晰,只是对死亡的恐惧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后饿的生命和意识都已经分离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驱动着继续前进,还要跟一只饥饿快要病死的狼展开你死我活的拼斗;最后,主人公靠着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时间才变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担心食物不够的恐惧中。
从有身体知觉到没有知觉,从意识清楚到完全没有意识,从在乎身外之物到只在乎活下去,从一开始走到一瘸一拐再到爬行结局算是安慰人的,过程岂能是一个惨字能形容的?!不禁发问,一个人想要像我们现在再普通不过的方式活下去为什么就这么难呢?生命是可贵的,一个在这种际遇中的人最后变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了下来,他仅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当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那么多呢?活着,是最重要的,也许这就是小说想表达的吧。
为热爱而活心得体会篇5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心校所发的教师读书中的蒙田试笔《热爱生命》,我感觉大师在怎样对待生命上和怎样去度过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给我们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课。他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对于生命,我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生命的时间过一天少一天,根本没想过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更别说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所以,我感觉我倒像个自己生命的刽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杀自己生命的激情,灵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简单的,可是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生命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因是上天赐于人类的生命实在太短暂,正是其短暂所以生命变得可贵。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走过了,就没有在重来的机会。生命如此宝贵,我们该怎样去对待属于自己的人生?走进蒙田,品读他的《热爱生命》我们就会懂得如何去热爱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载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虚荣,热爱生命要着眼于现实,热爱每一个眼前的现实生命;
生命不同于舞台采排,走的不好还可以重新再来。可上苍绝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走过了就无法回头,只留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觉他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关注生活,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一个人关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乐趣就越大,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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