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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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不同类型的书籍可以帮助我们拓宽视野,产生不同的读后感,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的回馈,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心灵交流,公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模板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模板7篇

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篇1

这学期我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由明代著名小说家所写的《西游记》原著。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这一章节。这篇讲得是一个白骨精的妖怪,一变村姑,二变老婆婆,三变老公公去骗唐僧的故事。但幸好机智的孙悟空戳穿了白骨精的诡计,以保住了唐僧。因为白骨精的奸诈,唐僧的不辨是非和猪八戒的挑拨,最后使唐僧气愤的'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

对这篇故事印象最深刻是因为,看完这一章节后,我非常想揍猪八戒和唐僧。因为孙悟空如此救他们,却受到这般对待。但在后来我也仔细想了一想,这不能怪唐僧,要怪就要怪猪八戒。因为猪八戒是因为一己私欲而挑拨师徒的关系的,而唐僧却是因为他肉眼凡胎不分黑白才赶走悟空的。

在整本书中,我最讨厌的就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一旦师傅被捉,他就想着要回高老庄,并且他就像上面所说的,经常挑拨孙悟空和唐僧的关系。较之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沙僧。因为他为人忠厚老实,从来不说孙悟空的坏话。其中我最敬佩的人当然是孙悟空,因为他为人正直勇敢,所以我从小的梦想就是能像孙悟空那样,除恶务尽,让天下太平。

这本书真的是非常的好看,如果你心动了,那就赶快和我一起去读这本《西游记》原著吧!

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篇2

回忆童年也许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一件事,童年的时光如此短暂,像泡沫一样转眼就会飞逝,许多成年人都会留恋童年的无忧无虑,在我看来,《城南旧事》也许就是对童年最好的诠释。我翻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我刚读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作者小时候在城南生活时许多的小故事组成的,幽默风趣却不失大雅。

书中林英子的童年生活丰富多彩,像一股涓涓细流渗入我的心田: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情深义重的"疯子"秀贞,井窝旁天真无邪的妞儿,被生活压迫而放弃自己人格的小偷,斜着嘴笑、聪明美丽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四眼狗"德先叔;和"我们"朝夕相处、心地善良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都与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我读到英子与疯子秀贞玩耍的时候,心里替她捏了一把汗,真担心秀贞会像别的疯子那样伤害她。当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就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时,不仅帮助她们母女重逢,还把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

读到这儿,我已是热泪盈眶同时深感不可思议,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居然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只能说明她拥有一个纯洁、高尚的心灵,她的童年自然也是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我们的童年也能像她那样吗?回想起我们的童年,想起做的傻事,我们也许会懊恼,也许会乐得咯咯笑,但这是童年最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永远抹不去的风景。这时,我也想起了我的童年。还记得那天天气很晴朗,万里无云。爸爸妈妈早早地出门去了,我突然想起妈妈没收了许久的大白兔奶糖,垂涎三尺。嘴是孬熊,手是好汉,于是我便耐心地找了起来。本来我怎么找也找不到,万念俱灰。这时,奶糖盒好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出现在我的眼前。哼哼,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抓起一个奶糖就往嘴里塞,感觉味道好极了,就又吃了一个。我看着满地的糖纸,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饱嗝。"嘭!"妈妈推门而进。我惊慌失措,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扎进被子里。妈妈进来,笑道:"满地的糖纸,看你怎么抵赖!"我看瞒不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就只好"低头认罪"、"签字画押"!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是傻的可以。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精彩,而童年只有一个,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然后默默的消失在时间里,任时光荏苒…

读完这本书,古屋的残瓦,墙壁的枝叶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合上书,"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缭绕…

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篇3

我读的这本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高老头》,是名家傅雷翻译的,从开始的不喜欢读,觉得难以读下去,到之后的一口气读完。不由得感叹,名著果然是名著,它能长盛不衰,自有它的独特魅力。

女儿必须要富养?一百多年前也有啃老?

高老头是一个精明的面粉商人,在粮食饥荒时期,做生意赚到了钱,成了暴发户,坐拥200万家财。妻子中年早逝,使他把所有的爱倾注到两个女儿的身上。给她们最好的教育,给她们最好的物质享受,他对两个女儿是典型的富养。为了能把女儿送进上流社会,每个女儿给了八十万法郎的陪嫁。天不负有心人,大女儿成了雷斯多伯爵夫人,二女儿成了纽沁根银行家太太。但真的幸福了吗?这只是两个女儿掏空高老头的第一步。

在政治形势发生变化的情景下,高老头面粉商人的地位不受待见了。为了所谓的面子,两个女儿要求高老头结束面粉生意,高老头只好搬进了伏盖公寓养老。这时高老头还有年金,每年还有8000到10000法郎的收入。原先高老头在两个女婿家还能有一份刀叉的,此刻只能在女儿出入的路上,等着她们经过的时候,才能够看到他的宝贝女儿,才能够瞧一瞧女儿的背影。搬到这个包饭的公寓,就能安享晚年了吗?不!这只是两个女儿掏空他的第二步。

父亲是什么?在高老头的眼里,父亲就是给予女儿享受的钱包,是为女儿呕心沥血地前进的领路人。在他两个女儿眼里,父亲就是需要钱的时候,才记得起的一个提款机。就这样,过着穷奢极欲生活的两个女儿一步一步地把高老头榨干。在高老头临死前,二女儿还要哄他变卖最终的家当,帮她付一千法郎裁缝店的款,就为了穿得漂漂亮亮的去参加鲍赛昂太太家的舞会。“我把一辈子的生命给了她们,她们今日连一小时都不给我!”可怜的高老头,一贫如洗,临死前,只是欧也纳和皮安训两个大学生照料,两个女儿连瞧都懒得瞧一眼。高老头死后,连入殓的衣物都没有,他的身后事还是大学生欧也纳典当了一只金表才得以办妥,才能入土为安,两个女儿只是派有家族徽爵的空马车来参加一下葬礼就走了。

高老头在物质上百分百地富养了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反过来啃老,并且一啃再啃,直到把高老头完全榨干为止。对于高老头的死,在两个女儿眼中根本不足惜,只是遗憾的是少了一个钱袋子而已。好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作为父亲,高老头只要能满足两个女儿的愿望,哪怕口袋已经空空如也,甚至甘愿去抢,去偷,去代替别人服兵役,也毫无怨言。这样的溺爱,已经到了盲目的地步了。也正因为有这样畸形的父爱,金钱才有空子可钻,才培养出势利眼的两个女儿。可怜又可悲的高老头,他被父爱迷了眼,被金钱就是万能的冲昏了头脑,活得完全没有了自我。女儿悲,他悲,女儿喜,他喜。这也导致了高老头一旦变成穷光蛋,就会被“爱了一辈子的女儿,到来头反被女儿遗弃。”的必然命运。金钱,就是高老头哄女儿的玩具;金钱,就是女儿眼中的父亲。才会养育出“即使踩着父亲的尸体走过去也在所不惜。”的女儿。

可怜天下父母心!高老头,你一向忘了,一开始就忘了,真的忘了富养两个女儿有一颗正确价值观的心;你生意场上的成功,根本无法弥补教育两个女儿的失败,所带来的倾家荡产的厄运。

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篇4

一路有你,伴我走孤独,走过无知,走过稚嫩,多少次执子之手,便忘却尘寰,直到“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

初读《红楼梦》,如同管中窥月,只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欢离合,无论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初次相逢,还是到最后的黛玉焚稿、宝玉哭灵,都体现出他们的真挚的幸福却又照化弄人。待读到红楼儿女们的香消玉损,每每眼空蓄泪,才知晓人间不只是美好。还有那样一座姹紫嫣红的大观园,虽然终究也不是人间天堂,却至少隔断了许多园外的肮脏。可是当园外的势力一点点侵入园内,便是无可挽救的悲剧的开场。园内园外,竟是咫尺天涯。十二女伶的离乡怨,林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蘅芜苑,直至贾宝玉悬崖撒手遗红怨,唯与作者共掬一把热泪洒于闺阁之中。在很多时候,我总是觉得贾宝玉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是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也许是无法承受。

“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一部《红楼梦》,有多少作者的自伤。情痴抱恨长,是一个家族兴亡血泪,在这其中又有多多少少无可奈何啊。唐太宗的一句“以历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谁知千年后的一部《红楼梦》也道出了其兴替。在隐隐约约中,我也或多或少读出了多少堂堂须眉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才自精明志自高”的如美画卷都被裹挟其中,飞鸟各投林,一番梦幻之后的“假语村言”又寄托着多多少少真挚的哀思呢?

衰落的贾府是不可逆的现实,同样也曾是作者头顶的一方天地,然而大观园中无数灵动的红颜,大多只是作者的思想,我在多少回读《红楼梦》之后,才知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战争,晴雯与袭人的战争,都是现实与理想的不可调和。而黛玉的风流婉转,晴雯的心比天高,正是作者最深的理想化身。而宝钗的经济学问,袭人的温柔和顺,却又是现实的闺阁尘缘。于是就知道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是现实的许多的弊漏却又根深蒂固,欲罢不能;而林黛玉和晴雯的逝去,也是理想的难行却至死不渝。理想与现实在此冲突,现实多弊却根深蒂固;理想难行却矢志不渝。可柔弱的理想如何改变黑暗的现实?“质本洁来又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才是最深的悲剧,才是作者最大的苦闷。

当我合上书页,人去,楼空,青山依旧,夕阳残红。细细咀嚼书中那岁月的故事,年龄不同,心得不同。在一曲红楼的陪伴下,凝望,成长……

亲爱的红楼梦,是你,一点一滴地教会了我关于悲剧,关于美,关于理想,关于梦……

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篇5

读书的心态是我最为看重的。而读书的心态又是指些什么呢?我想,大概是指那种肯钻研的心吧。

而我最近最不能够理解的,是孙悟空的结局。

早在小学时,我就已经把《西游记》啃完了。也许是因为它是原著吧,总还是有些枯燥无味,因而我也没怎么认真读。当时的感受也无非就是“孙悟空好厉害啊”诸如此类。

但是最近再去温习,却忽然有了一种深切的悲哀——对孙悟空结局的悲哀。

孙悟空的结局是什么?是“成佛”。也许很多人会认为成佛很好吧,可以长生不老,会受人贡奉,能受人尊敬,他的事迹可以永垂不朽,人人都敬畏他。而若是不成佛,那么一切都是空妄——人们在几十年,几百年后再次提起“孙悟空”这个名字时,恐怕也只会想到他是一只曾经大闹过天宫的“妖猴”罢。所以,人人都希望这只肆意妄为的猴子成佛,都希望他能有一个好的归宿。想必吴承恩先生也是如此想的吧!所以在最后的最后,孙悟空成了“斗战胜佛”,成了人人都羡慕的“佛”。

但他自己呢?他真的想成佛吗?当初在水帘洞,花果香,万妖朝,那是多么地自在啊!没有规矩,他仍是那个胆大包天,上天入地的齐天大圣!地府改命有谁敢阻?东海索器有谁敢拦?大闹天宫有谁能降?孙悟空本就是天地所生,天地所育,自由自在,无法无天。亦或是,俗世的那些规矩入不了他的眼!他可是从未败过,一生骄傲的齐天大圣啊!齐天大圣又怎会真正喜欢,又怎会真正愿意去当一个所谓的“斗战胜佛”呢?

成佛也就意味着一切皆空。当时的一切痴狂,当时的一场春秋,皆是镜花水月梦一场。他若成了佛,便永远都只能当这俗世里的“佛”,永远、永远都回不去那方自己的小天地了,也永远都当不回那个“齐天大圣”了。因为佛啊,意味着要包容众生,要庇护众生,不能够再像当初那么地任性,那么地为所欲为了。

但其实,佛,妖又有什么区分别呢?不过都是这几界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罢了。可总有些人,认为佛啊,生来就比妖高贵,天生就是高高在上的。而妖,却是能被狠狠地踩到尘埃里去的东西吧。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说“一切平等”,但又有谁能真正做到平等呢?佛和妖,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从古至今如此多的人唾弃妖,贡奉佛,就是最好的写照吧!

如果能重来,我想,他应是再不会选择“斗战胜佛”吧。

最后四个人成了佛,成佛以后呢?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以前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梦想的四个人,一成了佛,就完全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佛是什么,佛就是虚无,四大皆空,什么都没有了,没有感情没有欲望没有思想,当你放弃这些,你就不会痛苦了。但问题是,放弃了这些,人还剩下什么?什么都没了,直接就死了。所以成佛就是消亡,西天就是寂灭,西游就是一场被精心安排成自杀的谋杀。——后记

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篇6

成年之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在叔叔拉辛汗的请求下再次返回久违了20多年的故乡,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命运总是捉弄人,阿米尔的到来偏偏晚了那么一步,哈桑和他的妻子已经被人杀害,独留10岁的儿子索拉搏在恤孤院。为了赎罪,阿米尔踏上了寻找索拉搏的路。

这条路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反而极其坎坷,童年时发生的事情在索拉搏的身上再度重演。索拉搏被阿瑟夫侮辱,失去自由,阿米尔前去交涉被打成重伤,生死关头索拉搏用弹弓射瞎了阿瑟夫的眼,救了阿米尔。也是从这时起,两人的距离变得亲近起来。阿米尔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的真相告诉了索拉搏并决定收养他。

回美国的签证却极其困难,阿米尔的失诺让索拉搏陷入绝望而自杀,虽然成功抢救过来但从此变得沉默,一言不发,希望时间能让伤口愈合让索拉搏的心里能够再次充满阳光。

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是拉辛汗,他是心灵最通达的人,作为阿米尔父亲的朋友,他为他保守秘密,细心的照顾好阿米尔的虚荣心也同时赢得了哈桑的信任,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真相还给阿米尔,也为阿米尔提供了一条宽恕自己的路。他是善良的人,敏感细心周到地照顾好身边的每一个人。

阿米尔则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就是阿米尔这样的人,或多或少的在童年或者青少年时期犯下一些错误,大的小的,别人知道的或者只有自己知道的,处理好的的或者没有处理好良心不安的。我们没有哈桑那样的绝对忠诚与绝对宽容,我们只有一个普通的心灵,时而勇敢,时而懦弱,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不安和自责,也会在某一天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成长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父母的教育,个人的修养,生活的阅历都会将我们塑造成独一无二的人,希望那些因为年少无知犯的错都能够得到救赎和宽恕,无论以怎样的形式。

哈桑和他的儿子索拉搏是我最敬佩的人,他们的善良始终如一,即使是对待伤害自己的人。面对曾经受到的伤害,他们默默承受却表现得云淡风轻,依然怀有希望,依然热爱生活。被迫伤害了曾经伤害自己的人却担心自己是否会下地狱,这般信仰与善良令我肃然起敬。只是最让我感到失望的是:好人并不能得到好报,他们从来不针对任何人,却总是受到莫名的欺侮。难道真的是人善被人欺?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高估了真相的杀伤力,也更是低估了谎言的影响力。也许,坦白并不是一个糟糕的决定,至少,知道真相后做出的选择不会让亲情,友情,爱情因为善意的谎言而失之交臂,反而让彼此的情谊因为懂得而变得更加珍贵。

城的灯读后感1000字篇7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应景。但是没想到这是一本特别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但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特别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而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非常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但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能力。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但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但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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