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培养语言表达能力和文采的有效途径,写作文是一种锻炼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好方法,以下是公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候鸟的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
候鸟的作文篇1
最近在看一部电视剧,《十五年等待候鸟》,超好看的一步电视剧,刚刚看完了更新的四集,突然有好多感慨,突然想写几篇作文,突然有许多感情想要抒发出来,突然有些淡淡的伤感。
为什么喜欢不能大声地说出来呢?既然喜欢一个人,就要让她知道,你没有试过又怎样说服自己放弃呢?人生的时间有限,我们应该在最美的年纪有最美的故事,而不是在那些青春的景色里,留下一种淡淡的遗憾和忧伤,其实也当然可以理解,朋友,亲人,都是因为太熟悉,所以心中的爱才难以说出口,就是在怕一旦关系改变,就什么都做不了了,《匆匆那年》里乔燃不正是如此?因为喜欢,因为爱,所以才甘愿等待。
两个人的命运是天注定的,不是一朝一夕的时间可以改变的,然而,当我们意识到彼此在生命中的重要性时,往往一切都晚了,这或许就是命吧,在喜欢的时候,又不是两情相悦,终于等到一个人的心,却又因为门不当户不对而迟迟都不愿说出口,致使最后的错过和想念,其实也不然,没有什么门当户对之说,只是因为太爱了,所以不忍心去打搅对方的生活,而也正是因为不曾爱过,所以也不会去考虑他的前途,原来人生,也不过如此。
十五年,十五本日记本,十五句不再喜欢,却终究是不能放下,却终究还是在痴痴等待,等待只属于你我的候鸟飞过,那一片芦苇荡,将是我们最美好的圣地。
十五年等待候鸟,等待你的那一句承诺,才终究发现,命运给予我们的,竟是少之又少。
候鸟的作文篇2
还记得是在去年高考完的暑假里看的那部小说_盈风的《十五年等待候鸟》,印象真的太深刻了。很喜欢校园风的小说,也看了不少,但真的没有一部小说能代替它在我心中的位置。
?十五年等待候鸟》这部小说,简单概括就是一个女主黎璃暗恋了男主裴尚轩十五年,最后谁也没有在一起,当男主想要在一起的时候,造化弄人女主竟然得了白血病,最后,裴尚轩只留下一句“下辈子,请让我先喜欢你!”看完之后,真的都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描述心情,那段时间我没有再看其他的小说。黎璃十五年的爱情,裴尚轩的后知后觉,柳千仁的纠结,韩以晨的无奈,种种的种种压在心底,我觉得需要一些时间来缓和一下。
这部小说真的很容易让读者有代入感,暗恋暗恋,听得再多不过了。谁学生时代没有暗恋上一个人啊,都有。暗恋,是一个人的事情。爱他,他不知。对他的好,他欣然接受。怨恨他,埋在心底。头顶上挂上“好朋友”的称号,心无旁骛的在他身边就好。
黎璃,那个聪明的女孩,却爱上了那个不聪明的人,对方却一直将她看做兄弟。她在每一年都会许下“今年不再喜欢裴尚轩”的愿望,却从来没有实现过,随着年岁的增加,她对裴尚轩的爱只增不减。也许在她看来,默默陪着他也是爱的一种。在重病后,心里依旧只念着裴尚轩,不想让裴尚轩知道自己已经不久于人世,故意切掉与裴尚轩的一切联系。有时候,说她聪明,但她的举动,又傻得离谱。但其实啊换做任何人,在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都会这么做,而且义无反顾,但讲真的,以好朋友的名义爱着对方,太累了。
裴尚轩,他是幸运的。爹妈给了他一副帅气的脸庞,上帝给了他黎璃。他还有一段足以让他刻骨铭心的初恋,韩以晨。他曾对黎璃下达霸道的命令“我喜欢的人,你必须喜欢”,看似稚嫩的命令,却是他对黎璃最好的友情,但也只是友情。韩以晨让他成为一个男人,黎璃却成为他一辈子的牵挂。在坐牢的三年里,他拒绝见黎璃,不回黎璃些给他的信,试图将黎璃从自己的生命中抹去,想让黎璃忘记自己重新开始,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配不上她了。但是他失败了,他被黎璃的执着打动。其实,从那时候起,爱情的种子便已经在他的心中萌芽。他终究是爱黎璃的,但又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所以他的女友像流水一样换来换去。而只有黎璃,从开始到结束,一直在他身边,没有离开过。
从学校踏入社会,所有的人都成长了。黎璃从懵懂变得成熟懂事,裴尚轩从顽皮狂野变得稳重有责任心。这无疑让我们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成长,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终归会学到点什么。看这部小说真的可以边看边思考自己的人生,思考自己的人生何曾不是黎璃和裴尚轩的人生呢。
作者刻画的人物形象也可以说是很到位了。黎璃清纯甜美,完全就是学生时代的我们嘛,反正我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完全就是把自己代入了。少年时代裴尚轩的顽皮狂野男孩形象完全符合现在大部分男孩子年少的模样。作者这样刻画真的太真实了,让读者自己对号入座,上演了一场戏。
作者的文风朴实,不那么绚烂华丽,这样更容易亲近读者。对于我们汉语言专业的学生来讲,作者盈风完全是我们可以效仿的对象。
再来讲讲小说结尾,小说的结尾真的太让我有感慨了。本来我是不喜欢开头喜剧结尾悲剧的那种,但很喜欢这部小说作者结尾的设定,前路的波折起伏已足够纠结人心,到了结尾诉诸生死反而以一种波澜不惊的笔调展开,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反倒让人更有感慨。作者写的很真实,带动读者的情绪,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看完这部小说,内心也挺乱的,现在回忆起来,还是乱,但也细说不明到底乱在哪。
只是觉得十五年等待候鸟,等待的不是候鸟,而是那如候鸟般的爱情啊。爱情不是候鸟,它没有归期。
候鸟的作文篇3
候鸟是一群不愿与自然变化相屈服的动物,它们宁可不远万里的迁徙,也要追随着阳光和温度。虽然只为生命最基本的食物和生存环境,但却充满着无限的执着、坚忍和不舍。
它们的执着在于不随环境的变化而选择改变自己。它们不像松鼠、不像青蛙、不像蟒蛇一样,永远生活在同一片家园里,选择依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温暖的时候外出活动储存食物,繁衍后代,寒冷的时候就躲在巢穴里安然度过。候鸟选择与自然变化抗衡,不管冬夏,它们只选择温暖的环境生活。或许是从它们的祖辈开始就以族群迁徙这种方式来与自然抗争,直至世世代代从不间断、从不改变也从不放弃。这种执着就随着世代的迁徙生活,牢牢地植根于它们的本能中。
它们的坚忍在于为了生存不断战胜困难,挑战极限的勇气。每当寒冷即将侵袭候鸟们的生活家园时,它们就会飞往温暖的地方寻找栖息地,只要一启程便是一场艰难的远征。候鸟们结伴飞行,往往都是几万公里甚至更远。一路上它们会遇到无数的困难和挑战,或许会遭受猎人的捕杀,而失去家人和朋友;或许会因为气流的阻挡,而行进困难;或许会由于环境的极端变化,失去一个又一个能够栖息的地方,而不得不继续寻找,但候鸟们从不会想到放弃,尽管身体已经疲惫不堪,羽毛已经变得稀疏肮脏。它们还是会继续飞翔,直到找到那片它们能够栖息的温暖而安逸的地方。
跟候鸟们的执着、坚忍相比,它们的不舍视乎显得没有那么的突出和张扬。在候鸟们的感情世界里,不舍可能就是即将离开暂时的栖息家园时,在天空中无数遍地徘旋和低鸣;不舍可能是朋友飞散时的惆怅;不舍可能是再次回到以往的栖息地时,眼前越来越陌生和恶劣的景象。
又是一年春去秋来,冬天即将来临。候鸟们又开始忙碌起来,忙着集结队伍,忙着告别这暂时的家乡。它们又将踏上一场追逐温度与阳光的漫长旅程。
候鸟的作文篇4
我叫璐璐,我是一只候鸟。我有着令人羡煞的外表,你看:一对雪白的翅膀不停的拍动着,溅起一串水珠,炯炯有神的眼睛好像镶嵌着的黑宝石,朱红色的樱桃小口不停歇的唱着动听的歌谣。乍一看,犹如九天仙鹤下凡,令人难移眼眸。我之所以在这里向你们发出控告,是因为你们人类的所作所为实在让我心寒。
众所周知,候鸟在冬季里要飞往南方过冬,我向往山清水秀的宝岛——台湾,准备去那里度过寒冬。出发前,族群中的长老向我提出告诫:“小心,不要贪玩,不然你会成为贪食者的佳肴!”但是,年少无知的我,并没有把长老的话放在心上。
我先来到城市里,在这里安静的欣赏日出,让太阳的光辉永远照耀着我。又到大海边欣赏夜景,斑斑点点的繁星倒映在深邃无边的大海里,引发无限想象,那时我是多么自由啊!可是不懂居安思危的我,飞到一片景色优美的小树林里,噩梦就此发生了。我走到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前,正准备喝些水,结果不小心踩到了捕兽器,一张大网随之而来。我来不及飞出去,捕兽器死死地夹着我的脚,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我不停的挣扎,但无论用什么方法,我都逃不出去。鲜血染红了我那光洁的翅膀,我好像已经看到了地狱。天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是老天也觉得不公吗?我在痛中晕了过去。
我痛心疾首,既是因为我没有听长老的话而追悔莫及,又是因为人类的表现令我大失所望。我心痛,我们鸟类不但能帮你们消灭害虫,而且还能供你们娱乐,难道还不够吗?还需要让我们用命来满足你们的欲望吗?
醒悟吧,人类!只有人类和动物和平相处,世界才能更美好,只有人类和动物和睦共存,人间才是真正的一片净土。
候鸟的作文篇5
今天看了一篇很短的小言,《十五年等待候鸟》,似乎是不太出名的一篇小说,甚至文笔稍显稚嫩,结构有些破碎。也许它只是作者一时心血来潮之作,但是小说往往就是这样,或者阅读就是这样,你真正喜欢的,终究是与你有些共鸣,霎时间仿佛灵魂被击中,旧事浮上心头,仿佛那些青春年华里一起唱过的歌,那些珍爱过的旧物。
这样的一本书,黎璃,裴尚轩,很普通的同桌相爱,他们都相识于鲜衣怒马的少年时光,彼时,他们是优生对差生的怜悯,他们因此在自己生活的阴影下以友情的名义心安理得地纠缠十五年。
黎璃对裴尚轩的情感固然让我动容。
那十五本带锁的hellokitty的日记本上唯一的一句“今年我不要喜欢裴尚轩了”,多么傻,像曾经那个喜欢在满满一张稿纸上写下他的名字,却怕被妈妈发现,放学时悄悄销毁的时光;像曾经那个下过很多次决心要和summer划清界限既然他不仁我便不义最终却还是遍体鳞伤。自己喜欢的男生对你说:“你是我的朋友,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仿佛是那个夜晚,是那个聊着聊着就哭了的夜晚,你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潜台词让我不要再等你,你问我还好吗,是的,我在qq的这头,好不好都会强撑着。那些回忆,真叫人心酸。是不是曾经有一句话叫做,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伤。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纵然离别是不可饶恕的最终结果,可是你们曾相爱,曾经那么心安理得地说,“这是我对象!”你们会霸占着对方那些回不去的时光。这世间最心伤的怕是单恋吧,若是表错情,其间苦酒唯有一人尝。
若说这部小说的结局,的的确确落了俗套,是的,它毕竟只是一部十万字的小作品。看完之后让我感触良多的却是这位让人又爱又恨的男二,柳千仁。
他是爱惨了黎璃的呀!
第一次相见的恨,不经意间的爱,少年蠢蠢欲动的欲望,不可饶恕的罪孽,他背负终身的十字架,不只是他曾经那样的伤害,更是爱与逃避呵。
我猜作者是偏爱柳千仁的,他赋予了他一个完整的成长,也让我明白,为什么爱。素来最不喜小说中男女仿佛命中注定般在一起,我喜欢柳千仁,就像当年喜欢《步步惊心》中的十四一样。在重组的家庭中,明明有恨,明明是爱,却总是逃避,又总是被吸引。这样复杂的心情终于在一次独处中彻底宣泄,也为它画上苦涩的注脚。
“为什么爱他?”
“因为我只看到了他给我的温暖”
我们曾经以为,自己一定会遇到这世间的最好的儿郎。
却不曾料到,也许自己只是那场相逢中的路人甲。
不是你不够好,只是,那一刻,因缘际会,他的目光只注意了她。
候鸟的作文篇6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一天,听到妹妹在唱这首熟悉而又有点陌生的儿歌,我的心里突然充满了温馨与感动,眼睛下意识地往门外的梁上望去。啊,燕子又来我家筑巢了!
我从小就喜欢小燕子,喜欢它的活泼可爱。你看它,乌黑的羽毛,光滑漂亮,剪刀似的尾巴,轻快的翅膀,是那样俊俏伶俐。每当阳春三月,微风轻拂大地,绵绵细雨从天上洒落下来,千万条柔柳翩翩起舞,红的白的黄的花,绿的草,绿的树叶,都像赶集似的奔聚而来,形成了烂熳无比的春天时,那些小燕子,那些伶俐可爱的小燕子,便也从南方飞来,加入了这个隽妙无比的春景的图画中,为春光平添了许多的生趣。
喜欢燕子,还因为燕子是益鸟,专捉害虫吃;因为学过一篇群鸟向凤凰学建房子的课文,是说其他鸟听到一半就走了,只有燕子耐心地听完,所以只有燕子的房子搭得最美观,也最舒适;还因为更多关于燕子的故事:燕子低飞要下雨,有一种燕窝可以做补品……“翩翩新来燕,双双入我庐。”“燕子家家入,杨花处处飞。”“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读着这些脍炙人口的咏燕名句,我对燕子的喜欢自然更增添了几分。
活泼可爱的小燕子,聪明好学的小燕子,默默奉献的小燕子呀,愿你常住我家!
候鸟的作文篇7
这只候鸟一定是疯了,她的同类这么说,她不知疲倦地飞着,从冬到夏,从北到南,——从雪掩苇荡到荷苞微张;从叶繁蔽光到花尽鸟藏;从林海苍莽到大漠烟长;从碧海滔滔到山起绿浪,飞到沧海桑田,飞到地老天荒,何时停下?她也不知道。
候鸟爱上了一个春天,没错,是一个春天,她总固执地认为这个春天是与众不同的。春天初来时,冷漠、淡然、气息都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疏离。对那样的春天,候鸟一度想要远离。可日子久了,很多事情都要变的。候鸟不经意发现春天的魅力大了许多。西子湖见了春天,脸上会不自觉漾起恬静而温柔的笑纹,硬说是风的捉弄,不知名的情愫让她难以启口,柳枝见了春天也要忸怩地扭扭腰身,像极了江南烟雨氤氲中的少女,轻移莲步,软了腰枝,顾盼生情,仿佛身后隐了她的心上人。的确,春天日渐温暖了,候鸟甚至能 感觉到空气中他虚无的却充满关怀的拥抱。天是,候鸟也变 得不可救药。可是春天不知道啊,他总得要走的,他走时, 候鸟抱着天空,撕扯着云朵,大声哭了,眼泪落成了滂沱。 可这有什么用呢,这个候鸟笨笨的,她不懂挽留,有些事情还没轮到她拥有就失去了。
候鸟哭完后,突然意识到她可以去找他,她便开始了,满世界地飞行。旅途中,她经历了什么?我不知道。或许有一天,等我也变成了这样的候鸟,那时,谜底会揭晓。
有一天,我看见她悲伤地回来了。故事的结局也只能到这里了:候鸟发现,无数个春天都来过了,可它等不到它爱过的那个。她一次一次向东飞过日界线,一次一次回到昨天。可她忘了,时间之河还在流淌,你追赶到它的上游,哪怕源头,那掬明澈也不再是从前的了。
候鸟某一天突然顿悟,尽管它没去崂山打坐。她知道了,她的春天一直在身边,只是,她被花花世界迷惑了,忘记了它的爱人最原始的样子——只是一缕气息,也可能是一寸阳光,她觉得有点悲哀,想哭,眼中却流不出什么,一片干涩,原来,他已忘记了哭泣,她什么都忘记了。
后来,候鸟一直呆在一棵树上,不动不听不说。日子久了,她像是变成了木头,与树连为一体,失去了生命的水分。
这只候鸟一定是傻了,过路的行人这么说。可他们忘了,他们何尝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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