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文,我们能够不断拓展自己的视野,提升思维的深度与广度,在优秀作文中,我们会感受到写作的魅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写作信心,下面是公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我喜欢树的作文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喜欢树的作文篇1
“妈,我和他有代沟,不吵架不可能!”这应该是弟弟出生后两年里我对妈妈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有了弟弟,我好像被夺走了呼吸。弟弟出生的那一天,我哭了。我埋怨妈妈为什么不给我生个妹妹。这样我就可以给她换漂亮的衣服,给她梳好看的`头发。“弟弟能干什么?”当时小小的我问妈妈。“傻孩子,弟弟可以保护你啊!”妈妈微笑着说。“切。”我不屑地嘟起嘴。心想着,我保护他还差不多。忽然间看到弟弟吮吸着手指,睁大眼睛看着我,不知怎的,心情不由得变好了。算了,弟弟就弟弟吧。
弟弟五岁那年,我笑了。我和妈妈赌气,一个人跑到了楼下。那时候我们小区里有很多人养狗。而我的致命弱点就是——怕狗。“你,你别过来。”我咽了口唾沫,不住地往后缩着。而对面的那只哈士奇看到我的害怕,一步步向我走来。我惊恐地闭上眼睛,身体冷得出奇。“不许欺负我姐姐!”一个稚嫩却坚定的声音穿进我的耳膜。不会错的!是弟弟!我好像有了希望,急忙睁开眼睛,看到了弟弟俊秀的面庞。“去!坏狗!”他说。那哈士奇看了看弟弟,灰溜溜地逃走了。他笑了,他的笑容是那样的纯净单纯,震慑人心。我也笑了,谢谢你弟弟!
弟弟八岁那年,我又哭了。
那天,弟弟从学校回来,额头上多了个包,又红又肿。奶奶心疼得一遍又一遍地用冰块给他敷。可小小的他却说:“妈妈,我要学跆拳道!”妈妈奇怪的问:“为什么呢?”他低下了头,轻轻地说:“我想保护姐姐!”坐在一旁的我在一刹那瞪大了眼睛,弟弟,他说要保护我......弟弟,谢谢你,泪无声滑下。我和弟弟差五岁,是的,我不否认我们之间有代沟,会吵架。他确实夺走了我的呼吸,但,现在的我已经明白,他是为了让我呼吸到更好的氧气。谢谢你!弟弟。
我喜欢树的作文篇2
金黄的九月,序数三秋。
——题记
金黄九月,秋迈着轻盈的脚步悄然而至。在四季中,我最喜欢的便是秋天了。我喜欢她瑟瑟的秋风,也喜欢随风满天飘落的枫叶,更喜欢对农民伯伯咧嘴灿笑,享受硕果的幸福与满足。我喜欢着她的一切,一切……
秋景图
清晨,当第一缕朝阳倾泻大地。城市从温柔的梦中醒来。瑟瑟的秋风像调皮无心的孩子似的,贪玩的卷起层层黄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卷大地。人们捂着嘴巴,面戴口罩,厌恶着秋风。森林中,火红的枫叶在秋风的戏谑下,在风中尽情地舞动着。枫叶随风发出“沙沙”的声响。枫叶中带着泥土的清香。孩童无心地在树下玩耍,望着枫树上飘飘欲坠的枫叶,歪着脑袋,兴奋地指向枫树上,跟其他孩子们说到“:看,枫树上有红宝石!”。“不是,那枫树上明明是很多明亮的火炬”!是的,枫叶如宝石般光彩夺目,如火炬般红的耀眼。枫树如一位站岗的哨兵,挺拔的站立在秋风的戏谑中,坚忍不拔,丝毫未动。枫叶那一抹红毫无遮拦的映衬着英姿飒爽的枫树。坚韧不拔,别人奈我何?放眼望去,一颗颗枫树藏身于层林尽染中。绿的,红的,黄的,如一幅传世的.水墨画。此起彼伏,远处的山脉像被秋镀上一层金色的枫林。当然,少不了天上几只北归的雁群,和形单影只孤独归去的一只大雁。但夕阳的光芒跌落枫林,如同一个经典的画作,丝毫不比蒙娜丽莎逊色。美的令人心醉,着迷……
秋收图
当“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的愿望实现。农民伯伯在田头咧嘴灿笑。金灿灿的稻谷笑弯了腰,红彤彤的高粱脸上泛起了层层红晕,黄橙橙的大豆像一个小精灵,被农民伯伯捧在收心,像宝贝般的精心呵护。阵阵沁人心脾的麦香正触动着你的心田。农民伯伯戴着草帽,拿着麻袋子,用自己的劳动去迎接属于自己的丰收。豆大的汗水滴在土地上,但他们却快乐无比。地里的嘈杂声,农民的欢呼声,人们的夸赞生,响彻麦田,那声音飘得很远,很远……
我喜欢秋,喜欢它醉人的风景,喜欢它硕果的秋收,喜欢秋天的一切。
我喜欢树的作文篇3
每个人都有最喜欢或者最不喜欢的一句话,而这句话可能会影响ta的一生。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虽然还没有影响我一生,但一直影响我到现在,那就是——bestme。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我正准备粉刷我的书房,和妈妈一起在网上找模板,最终看到了这句话,bestme,最好的自己,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顿时感觉充满了力量。于是我决定加上一个room,把它们粉刷在我的书房里,将来这这儿,我要开创自己美好的未来。
说干就干,我先数了几个字母,以便搭配颜色,然后用最优美的字体,在墙上写下了这些英文字母。完成后,我跳下椅子,看着它们,不禁油然而生出一种自豪的感觉,也在心中生出了一种敬意,心想,从现在开始,只要在这个房间,我一定要做到“bestme”,最好的'自己。
第二天,很不幸的,我被妈妈批评了一顿,原因是我没有好好完成暑假作业,我感到十分愧疚,一是因为我愧对了昨天刚刚画好的“bestmeroom”,二是愧对了妈妈对我的信任。妈妈训完后,要我把作业补好,才能去睡觉。可是看着那些作业,我的心情更低落了,就像是掉进了深不可测的悬崖,爬也爬不上来,正在我绝望的时候,墙上的“bestme”好像对我眨了眨眼睛,我一下子想通了,一个连作业都无法保证的人,如何做到最好的自己呢?懊悔和低落的情绪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满腔的热情和对未来的希望。于是,我低下头,埋头苦干起来。
第二天,我一进书房,又看到这句话,我更加领悟到,所谓的“bestme”不能仅仅作为口号,要付诸于每一个小事中,只有不畏困难的攀登,最终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最好的自己。
就这样,我把这句话的含义深深地烙在自己心底,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不会忘记这句我最喜欢的话——bestme。
我喜欢树的作文篇4
今天,下了一天的雨。
早上起来,我看见天色比较昏暗,云层厚重,把天空遮得严严实实的。我想,今天应该会有大雨的。
走在上学的路上,就下起了细雨。雨丝细细的,轻轻的,凉凉的,感觉好舒服!
早自习时,雨点渐渐变大了。夹杂着沉闷的雷声,豆大的雨点从空中落下来,打在教室顶的树脂瓦上,发出清脆的鸣响。从玻璃窗望去,房檐下垂下成千上万条珍珠水帘,澄澈明亮。雨点落在地上,地面溅起一朵朵漂亮的水花,地上的雨水流成了河;河上浮着一个个圆圆的水泡,随着水流漂转、破灭。教室前面的松树和柏树,经历了大雨的清洗,更加青翠澄碧;叶片上滚动着水珠,叶尖上的水珠不停地滴落下来,叮咚有声,不绝于耳。
大雨足足下了半个小时,才慢慢变小了。过了一会儿,雨点又渐渐变大了,又听到了轰隆隆的雷声。透过迷蒙的雨雾,远处的山笼罩在白茫茫的雨雾里,朦朦胧胧的,更加虚无缥缈。教室外,不知疲倦的雨点如珍珠一般,欢快的跳落着,一滴一滴映入我的眼帘。看着看着,我仿佛也是万千雨点的一员,在雨幕中尽情跳跃着,嬉戏着。
我喜欢雨,雨给了我乐趣。我喜欢雨,我喜欢在风雨中摇曳的树木,我喜欢在风雨中翩翩起舞的花草!
我喜欢雨,我喜欢雨中的风景。
我喜欢树的作文篇5
从小到大,父母给我买了许多玩具,其中有用绒布做的兔八哥大型玩偶,用摇控器控制的翻斗车,按下按钮就能自动行走的机器狗以及各种各样的变型金钢……在这诸多玩具中我最喜欢的就一个手里拿着雨伞能自动唱歌的棕色小熊玩偶。
小熊玩偶是妈妈在我五岁那年买给我的。只见它戴着一顶黄色圆顶礼帽,身穿黄色的雨衣,右手持小花伞,伞的另一端搭在左手上。脚下是一双可爱的黄色小雨鞋,全身的装扮就像一个阴天出门不忘带伞的绅士。偏偏它毛是棕色的,突出的鼻子和又圆又大的眼眼似黑葡萄,乍一看去像是一块烤的焦黄诱人的巧克力蛋糕叫人忍不住去一探究竟。它不仅外型可爱,还会唱歌呢。其中的秘密就在它双脚上的雨鞋里,按左边的鞋子,小熊就能发出动听的音乐,而按右边的鞋子,小熊的头就会随着音乐前后左右的摆动起来,像是一个沉醉在美妙音乐里的“文艺熊”。
刚拿到这个玩具熊时,我正在生病,躺在床上哪也不能去,天天喝苦药,打点滴,吃什么吐什么,整个人都病歪歪的难受极了。这时妈妈把这只会唱歌的可爱小熊送到了我身边,由它陪伴我渡过了艰难、苦闷又无聊的日子。每当我想自暴自弃,听天由命时,放在柜上的`小熊就唱着悦耳的音乐,像是在鼓励我“坚持住,别放弃,胜利就在前方”;当我病情好转时,小熊那随着音乐摇头晃脑的样子,又似在为我的点滴进步而自豪;在我深感寂寞无助的时候,小熊又成了一位合格的全职心理疏导员。
现在小熊已经变旧了,虽然依旧干净,但大概是频繁使用电池耗尽的缘故,它已经不能发出动人的音乐,也再不能摇头摆脑了。可是我依旧爱它,它承载了我童年的坚持和希望,看到它我就想起过去与病魔作斗争勇敢战胜困难的日子。它就象一个好朋友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
我喜欢树的作文篇6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因为它们洁白、美丽,为大地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仿佛一切都是静止的。
我喜欢写信,因为它能建起朋友间的友谊,也能搭起人与人之间信息的桥梁。我喜欢读书,因为它能带我进入知识的海洋,带我领略学习的快乐。我喜欢春雨,因为它给予大自然生机,给予稻子、农作物水的滋润,让农民伯伯不再因缺水而烦恼。
我更喜欢太阳,它照着山水映出一幅幅美丽的画面,阳光照着万物让它们蓬勃生长,花儿向着太阳长,人像着太阳的方向前进,是太阳给予世界光亮,让人的心充满光芒。
我喜欢地球,地球是我们的家,它不仅给予我们丰富的矿物资源,同时给了我们一个美好的休憩场所。
我喜欢大海,我喜欢听浪花拍打海滩的声音;我喜欢望着一望无际的海,海的尽头和蓝天连在一起,我喜欢看着一只只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我不禁想:我要是一只自由自在的鱼就好了!
我还喜欢蓝天,因为他让小鸟自在的飞翔。白天,太阳在它身上形成了一幅美丽的画。晚上,无数星星点缀在它身上,美极了!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的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那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树的作文篇7
我有一把玩具枪,是八八式狙击步枪,是我上三年级时,爸爸给我送的生日礼物。
你瞧,它全身几乎是黑色,只有枪管是银色的。这把枪有七十二厘米长,它那黑色的十倍镜,可以看到遥远的地方。弹夹可以装三十几发子弹呢。
每当我和朋友玩“枪点”游戏时,这把狙击步枪总是能帮助我取得胜利。有一次,我拿着这把枪追击我的“敌人”,“敌人”躲在一棵大树后面,这棵树很粗,不容易打倒,所以我也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敌人”拿的'是一把“m416”的步枪,虽然是连发的,但是对于远处狙击来说,还是不太好。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只要一动,我就尽收眼底。我给我的八八式狙击步枪上好子弹,随时准备开枪。这样的等待持续了二十分钟,“敌人”终于坚持不住了,猛地冲了出来,朝我的大树开了几枪,“砰砰砰”响了几声,子弹撞在树上,他的子弹用完了,我不慌不忙地把狙击枪对准了“敌人”,只见子弹从银色枪管里飞了出去,击到他的肚子上,又一颗飞了出去,击在他脖上子,“敌人”唰地倒下了。我扛着着我的八八式狙击步枪凯旋而归。我胜利啦,我的狙击步枪也好像与我一同荣耀与自信。
这样的游戏我赢过很多次,但我的狙击步枪没有任何变化。
我喜欢我的狙击步枪,就像爸爸喜欢我一样,永远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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