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将探讨小说中的道德和伦理问题,读后感可以是对小说中主要人物性格特点的详细解析,下面是公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父与子全集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1
好的科幻小说都要脑洞很大,而脑洞大的程度往往和看书时嘴巴张大的程度成反比,我看这书时嘴巴总是张得很大,所以对脑洞部分就不评论了。那么,什么是好小说?我觉得就是让人忍不住想看下去的小说,按这个标准,三体是好小说。但什么让它成为了好小说呢?我觉得有两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作者的“残忍”。小说结尾地球和太阳系都毁灭了,一点儿不符合大团圆结局的要求。但这还不是最残忍的`,最残忍的是让你在绝境中燃起希望,然后再毁灭它。从面壁计划,到人类的两千艘太空战舰,到黑暗森林威慑,再到掩体计划,一次次希望之火燃起,再一次次被掐灭。其次是作者的“善恶不分”,三体是“恶”的么?不是,他们只是为了生存。
程心是“善”的么?好像也不是,如果不是她的选择,黑暗森林威慑就不会被打破,人类在最后末日来临之前可能已经拥有曲率驱动飞船和黑域技术。既“残忍”又“善恶不分”构成了这部作品的哲学背景,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一次又一次转折,造成主人公与人类命运的跌宕起伏。它使得这部小说好看,也使得它深刻:世界本如此,无论残忍还是悲悯,无论善还是恶,都只是一种解读,它们相生相克,幻化无限。而你,终要有一种你自己的解读。 “她终于看清了,使自己这粒沙尘四处飘飞的,是怎样的天风;把自己这片小叶送向远方的,是怎样的大河”。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2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是由英国人柯南道尔所著。作者笔下的福尔摩斯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人,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有复仇、有浪漫,还有许多表达的意思,意味浓厚。
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个“机器人”,但我看了一件事后,彻底推翻了这个想法。由于拥有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讲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3
看了安徒生童话集里的《小猪倌》,觉得很有意思。
小国的一位王子想娶一位公主,可是公主不答应。于是王子改头换面装成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来到皇宫里,求得一个养猪的差使。王子白天忙着喂猪,到了晚上,做了一个很可爱的小锅,锅沿上挂满了小铃铛,水一开,铃铛便清脆地响了起来。有一次被公主听见了,问:“这个小锅多少钱?”猪倌回答:“要您的十个吻。”第二次,王子又做了一个泼浪鼓,公主看见了又问多少钱。王子说:“要公主您的一百个吻”他们在吻的时候被皇帝发现给赶了出来。后来公主知道猪倌居然是王子,就想嫁给王子,可王子说:“我已经看不起你了,你为了一件小玩意儿,却可以亲吻一个猪倌,你现在走吧。”骄傲的公主最终被赶出了王宫。
从故事中,我们知道,应该学会真诚待人,更不能骄傲自大,要分清楚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公主却不是这样,王子向她求婚,她认为王子的国家小,就骄傲自大,看不起他;而为了得到有铃铛的锅和泼浪鼓这些没用的玩艺儿,她却可以随便亲吻别人。所以到最后连王子也不喜欢这样的人了,因为像公主这样的人,不知道什么才是应该珍惜的。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4
同学们,你们想当侦探吗?还是想当警察呢?那么我给你们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这是一本开发智力,开阔视野,拓展思维的好书。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讲福尔摩斯破的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接到一封信说是发生了凶杀案,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男尸一具,让福尔摩斯找出真凶。他坐上一辆马车来到现场查看,发现一枚金戒指和用血写的字,壁炉上的一段蜡烛,地面上的痕迹,结合福尔摩斯的.经验与推理,知道了凶手是谁。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探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以及《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这些故事结构严谨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引人入胜。同学们,你们要是读了这本书,也会像我一样,梦想将来成为一名大侦探。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5
最近,有些许抑郁,三月过后,多巴胺不在分泌,那些曾经让我快乐的东西如今都让我味同嚼蜡,没有什么能提起兴趣,看完的三体也久久未提笔写书评,这有何意义呢,这辈子活着又到底有什么意义。想来想去,得出来的结论居然是毫无意义。
我们只是一群搭乘着有机物组成的宇宙飞船浮游于太空的会讲话的猴子,总有一天我们会逝去,地球会消失,或者像刘慈欣《三体》所属寥寥太阳系,也会消失与一张小小的二维箔。
于是,我在知乎上寻找答案,看到了一些让我感动的答案:
人生的意义从来不是用理智人思考出来的,而是用心感受和体验出来的。比如你喜欢那个姑娘,你和她恋爱了,你们谈恋爱的那种感觉就是意义。你创业了,你创业的那种激情澎湃的感觉就是意义。你去为人类作贡献,你给人类创造了更好的医疗产品或者教育产品,那个为他人奉献的感觉就是意义。你去旅游了,你感受到大自然周围的美景让你感觉流连忘返,这个就是意义。
无论是恋爱带给你的欢喜,创造带给你的成就感,美食带给你的享受,美景带给你的震撼,家人带给你的温暖,最终给你带来的就是快乐感幸福感,我们内心需要的就是这种快乐感,快乐既是起点,也是终点。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同样,有爱做的事情就去做,有爱的人就去爱,有想追求的东西就去追,有想提升的地方就去修。快乐就是人生终极意义。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6
二刷三体。
在音乐,电影和书三者,音乐可以单曲循环,但是有记录以来循环最多的也没超过一百次,这还是在很多时候音乐只是干其他事情的背景而已。而电影,在我记忆里面,绝对没有像别人所说一部电影看十次五十次的存在。说到书能让看第二篇的就更屈指可数了。
我想起我两年前第一次看三体的时候,趟在学校的床上几乎两天没动,包括了一个几乎通宵的夜晚,像被整个宇宙压着动弹不得。然而事实上这一次我发现我第一次看到的`和千百次躺在家乡村里楼顶上看星空生出的感觉毫无二致,不认识星座,不存在物理,也不理解相对论,我就是喜欢看这件事情本身。
这是第二次了,书里面很多的细节呈现在我面前,洗澡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宇宙。我更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去重复,我害怕细节,我掌控不来细节,甚至细节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或许我喜欢的只是是震撼,不是为什么会震撼。
但或许我又会看第三遍,谁知道呢。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7
距离我第一次拿起《三体·死神永生》已经七八年之久,那是我的高中生活里一个平静的下午,我和好哥们在新华书店瞎逛时,他从奇幻玄幻书架拿起了《死神永生》并向我大力推荐。我从第三部开始读,又读了第一部和第二部,在后来的生活里得空时又反复读了好几遍。
虽然我读过一些书,但是高中时印象最深的只有《平凡的世界》和《三体》,这两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书,一本讲这片土地,另一本讲这片星空。
我已经记不清第一次读完全本时的那种感受,但后来每次仰望星空时,我都会想起“宇宙很大,生活更大,我们一定还能相见的”。我十分欣赏云天明,那是低到尘埃里、被人随意安排命运的人,在经历过生理死亡和精神死亡后还能拥有着热情去爱与生活。我向往着成为章北海和维德,能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为生命中认定的既定目标“不择手段地前进”。
每当遇到看起来过不去的`困难时,我都会想:人类不过是宇宙中的沧海一粟,这一点小事情在宇宙的尺度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但这绝不是虚无主义,相反地,《平凡的世界》里的这句话一直提醒着我:“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这就是我的“脚踏实地,仰望星空”吧。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8
在暑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带给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启发,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全世界仅有的咨询侦探,他靠着自己敏锐的双眼和聪明的大脑,侦破了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案子,但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己的荣誉总是被别人抢走,可是他并没气馁,反而让他越来越着迷于那些复杂、棘手的案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福尔摩斯终究成了有名的侦探家。
这本书给了我不少启发:做事要细心,特别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上更少不了这份一丝不苟。书中的福尔摩斯在研究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甚至可以捉住别人遗忘的痕迹去判断未曾谋面的凶手的样子,习性,连那些凶手都对他啧啧称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着那份耐心一直接受着别人千篇一律的说辞,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没有去回决别人家的建议,反倒会去感谢那些对他提建议的人,使他对案子能有新的认识和启发。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他,在学习上我如果有这么大的耐心或许我的成绩还会更优秀。
做事要有决心,在《长毛尸体》一案中,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为福尔摩斯发现了一点踪迹,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迷团,他靠着自身强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没有闭眼,终于发现了这是一种世上极为稀有的有毒动物狮鬃毛的杰作,触碰到它后会引起激素生长,导致呼吸变快,最终死亡。
福尔摩斯就是凭借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决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当我看完整本书时做侦探的梦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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